因為某種原因,我要離婚了,聯名的房子和兩個小孩成為我們需要處裡的問題,我想請問媽媽們,應該怎麼處裡,以及協議書有沒有該注意的地方。
我要兩個孩子
他說不會給半毛錢,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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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不會給半毛錢,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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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給半毛錢
除非他不要監護權,不要探視孩子,將來也不要再來找孩子奉養他
也同意把小孩的姓改成你的
小孩生下來就是責任
不是他說不養,就可以不養的
你該教教他
我還是比較欣賞版上的許多犀利人妻
離開的姿態這麼高,把男人給的苦頭再丟回去給他
我們現在有夫妻財產制
如果你們在結婚之前有先協議財產的分法
不然就得依據夫妻財產制
也就是說
你們結婚之後所購得的財產:房子 車子 土地
都是兩人平分
不管你有沒有上班賺錢
所以建議你找律師
保障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