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資遣的當時(4/11),告知已經懷孕(6w),
此時想替老大(1y2m)申請育嬰假,這樣不行嗎?
公司很堅持,說不讓我申請育嬰假,
說什麼公司會違法巴拉巴拉的,
執意要在5月中資遣我,還逼我簽了資遣同意書,
這樣我真的就沒輒了嗎??
懷孕了,卻被資遣,感覺好無奈喔..
若是要申訴,是現在提嗎?
是以不能請育嬰假為由來提? 還是以資遣孕婦來提?
有人可以分享一下嗎? 謝謝!
(原作者於 2011-04-19 22:52:48 重新編輯過)
資遣可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書,除了資遣費,還有半年的失業給付
因為就算你跟勞保局要求調解,你認為可能在氣氛良好的前提下繼續做到生產嗎?懷孕還要面對公司的臉色應該很辛苦ㄅ,換個心境也許會舒服一點,有更好的選擇也說不定
孕期中雇主是不能解雇員工的喔!詳細你可以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這樣對你的幫助比較大.現在跟雇主對話一定都要帶錄音筆或是用手機錄音.盡量要錄到對你有保障的對話內容.申請育嬰假是因為雇主不想幫你才這樣說的.怕你2年後說要復職.PS:千萬不能簽資遣同意書.
1f+1
版媽想要的是什麼結果?
可以回家帶小孩嗎?如果是被資遣可以領六個月失業補助
金額是勞保投保薪資的六+ㄧ成,比一般人多的這一成是扶養小朋友(老大)的補助
這樣並沒有不好阿!
個人覺得,你說被通知資遣時告知懷孕,
表示公司宣佈資遣時並不知道你懷孕,
硬要說公司因你懷孕資遣妳比較說不過去
至於你問”要請育嬰假不行嗎”
公司都要資遣員工了解當然不會給你育嬰假。
公司算照規矩來了 , 提前一個月通知
而且是資遣不是讓你填”自動申請離職”
(原作者於 2011-04-19 23:25:06 重新編輯過)
沒有違法!
公司並不是因為你懷孕才資遣您,而且按規定預告+給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切合乎程序。
反而若公司同意您先請育嬰假再離職,反而是僱主與員工共同來欺騙政府、領取6M育嬰津貼,這才是違法的!!
(原作者於 2011-04-19 23:27:23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