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在國道十號往西行方向約17公里處,被一台超級沒水準的駕駛狂按喇叭(聲音是連續沒中斷)、閃燈約10幾秒,而後這台車竟故意開到我旁邊,按下車窗對我比中指約5秒,而後又超車在我面前繼續比中指約2秒,可能發現我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就收起中指不敢比了,但又繼續連續逼迫前面兩台車讓道(跟的很近,因為這位惡劣駕駛一直採煞車),我看到前面那兩台車最後都讓道了.
生平第一次被比中指我真的很生氣很生氣,因為當時我的時速約接近110(國十速限是100),那地點又剛好是下坡段且前面不到200公尺就有一個測速器,而當時其他兩道都是大貨車,也沒得讓道(其實我也沒必要讓).對於這位惡劣的駕駛,我一定要給他一個教訓,請教各位行車記錄器的影片該如何傳至警政署,因為我進去警政署網站,好像找不到平台吔 ?還有如果只是被比中指,他會被受罰嗎?
版媽當時是開在最內側車道嗎?
不是針對板媽-
很多人都以為自己時速100~110就可以佔用內側車道.但其實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快車道.內側超車道應該是完成超車動作後就自動回到中線
請問您110是錶速還是GPS?
通常錶速都會比實際速度快~
還有開內線最高速我不反對(不違法但如樓上所言,除非您一路超車)
有人閃燈按喇叭您就讓他過吧~
路上精神方面有問題的人很多。
要傳就先上傳Youtube和Mobile01吧~
這兩邊記者很多,有車牌的話還會有人幫你人肉出來
如最近的棒球哥
但你心臟要強,因為正義魔人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