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了超商店員~他說抵用金可以分次使用~面額還有很多種 自己列印~~蠻心動的捏!!~不然每打甚麼 在中華也是繳這些錢~~
剛剛在官網看到的~~
於成功開通門號後第4天,贈送第一筆購物金,之後每筆於帳單日贈送(每月27日),總計24筆。
每期贈送之購物金,須於期限內兌換完畢,不可遞延次月或要求兌換現金。
優惠期間內若更改為較高之費率方案,恕無法調整贈品金額。
購物金使用範圍:限於全台7-ELEVEN門市店內商品購物時折抵金額,健康捐商品、代收代送服務除外,亦不找零。
貼心叮嚀:第1期購物金兌換期限為60天,至ibon紅利-7Mobile統一超商電信VIP區兌換;第2~24期兌換期限為給點當日至次月26日,至ibon紅利-7Mobile統一超商電信購物金區兌換。
贈送點數當日,建議於早上6點後進行兌換。
(原作者於 2011-08-27 03:01:50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