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時
老師曾經提過
夫妻之間
房子登記誰的名字其實不重要!!!(現在應該修改的不多~)
因為
民法規定
除非夫妻財產分開
不然
只要妻子生下小孩
那麼
萬一哪天丈夫掛了
丈夫也沒立遺囑
妻子和小孩就可以得到丈夫全部的遺產
但
萬一妻子沒生下一兒半女
那麼丈夫掛了之後
妻子就必須和公婆對分丈夫財產
(這時候死了丈夫的妻子通常都爭不過公婆~)
這也是婚後一定得生小孩的原因之一
另外
萬一房子是貸款
那麼登記在誰名下更是無所謂
因為
在還清銀行的借貸款項前
房子的所有權是屬於銀行的
而如果房子在老公名下
你又和他對保
那麼
萬一老公或是夫家還不出來
你更是倒大楣
不過
婚前倒是例外
如果婚前老公或是夫家就買下或清償了全部貸款
那麼
房子就真的只屬於你老公的
你在婚後是不能要求處分的喔......
我的老師就是這樣教我的
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但
我也因為這樣
所以
我會覺得房子登記給誰真的沒關係
要生下小孩才是王道....
越是討論這塊恐怕日後不敢生男孩
若是未來兒子女友.老婆巴著就是兒子買房給她
那妳做(未來)婆婆心裡想法又是如何?
要說做父母的聽到兒媳開口閉口要房子或登記在她名下
心裡不會有其他想法?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