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您好:BabyHome更新了隱私權條款說明,在您瀏覽本網站前,請閱讀 新版條款說明
育兒.持家.愛自己
甲方為左方來車不讓右方先行致肇事(轎車)
乙方為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致肇事(機車,大腿骨折)
1.請問這樣的研判在法律上是哪方贏面較多
2.在法庭上甲方過失傷害要判陪多少
相關搜尋「 車禍、問題 」
謝謝柯律師]
本內容涉及成人議題,未滿18歲不可瀏覽
媽咪最愛的養身補體神器,桂格滴雞精試用滿意度100%
滿足媽媽心願「讓我躺平放空」一覺到天亮,德國Emma床墊KO媽媽睡眠3大困擾
你家誰簽小孩聯絡簿?媽媽還爸爸?
過敏別來亂!醫師&家長抗敏奇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