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問的~~
先生如果發生外遇 該怎麼辦?
太太可以告第三者嗎?
(如:妨礙家庭.通姦??哪一個算告訴乃論罪?)
還是說要等到發生關係有足夠證據才算?
只有在手機上看到簡訊還不太算曖昧算有外遇嗎?
若是有算外遇~可以告第三者嗎?
以上~是我幫朋友問的!!
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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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如果發生外遇 該怎麼辦?
如果只是偷吃好解決
不需要鬧到要告對方
私底下和先生談就好
如果連心都給對方不顧家庭
先不動聲色
收集足夠證據
告對方並且拿到自己應有的東西
比如小孩監護權撫養費等...
通常鬧到要告都是撕破臉
有要離婚打算
以上是個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