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各位媽媽,
想問一件事情,就是我已經離婚了,之前我的配偶有負債100萬,婚後我用我的名義借錢歸還,現在我們已經離婚,我在離婚協議書上也有寫是她之前的負債,現在我們已經離婚了,剩下五十萬的負債由他自己繳清,每個月匯款給我去繳貸款(因為是我的名字借的)他也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了認可這一件事情,但他已經三個月不繳錢了,另外我們在協議書上也註明股票歸我所有(但股票是他的名字),我也沒要求他付小朋友生活費用及教育費用,最近小朋友要註冊,我請他幫我將股票賣出並把錢匯給我,他也不賣,這樣可以告他侵占嗎?因為上星期越想越氣,所以想登入他的股票銀行去看看剩下多少錢(但我登入不進去,因為我沒他的密碼帳號,我只能亂按),然後我在他的銀行將我今年發的股利2400多塊及他的存款1000塊全部領走,他卻要告我,說我有刑事責任,我現在已經走投無路了,難道我要帶著小孩去銀行搶劫去大賣場偷東西嗎?
連同環款利息,約140萬
現在剩下約五十多萬的負債
(原作者於 2010-08-02 16:25:47 重新編輯過)
配偶有負債100萬,婚後我用我的名義借錢歸還,現在我們已經離婚,我在離婚協議書上也有寫是她之前的負債,現在我們已經離婚了,剩下五十萬的負債由他自己繳清,每個月匯款給我去繳貸款(因為是我的名字借的)
和我小姑的情形快一樣的
不一樣的是負債還是100多萬
前夫跑了,貸款只能自己拼命賺錢繳,還要養一個孩子
當初離婚協議的除了前夫要負擔還貸款、小孩子的保姆費外
婆婆為了小孩的監護權也跳出來掛保證等二年後剛好小孩滿4歲
她可以領到勞保退休金幫她還剩餘的貸款
同時孩子也要交回去給她帶
結果...前夫跑路、婆婆發覺她自己顧不來孩子
(太依賴我婆婆,離不開我婆婆)
把退休金延後領
(為了不讓我小姑扣到退休金)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書面好看而已
到頭來還是要自己還...
媽咪 妳真的很傻
不知道你們離婚多久了
當初離婚協議書應該去法院公證
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現在 只怕妳要公證 男方也不去了
妳未經過他同意領他存款簿裡的錢 的確是違法喔
你們離婚協議書沒有註明當他未依約定還款時該如何?
當初應該要他去用他的名義貸款還清妳名下的部分
現在股票也沒過戶 對你的確是比較吃虧
他不賣 妳又能如何??
妳名下的貸款 他不還 妳又能如何
這樣的案例 比比皆是阿...
不過現在你仍可以要求他支付孩子的部分
在法律上 妳絕對要的到
算是變相要點錢回來啦
其實說起來很複雜 打字說也說不清楚
建議你直接去做法律諮詢比較快
他可以痞痞的不繳錢 不賣股票!~
因為 負債不是他的姓名~再來股票是他的名字~
真的是 您能奈何!~
(走法路途徑 當然得走~但是前提是 您還是要先把錢付了!~不然 影響信譽的是你自己~不是他!)
您拿上述這兩件事情 來認為合理化拿走他的私人的財產 這是不能比的~
的確 你是竊取他的東西~
被告 是必然的!~
不然 他就是 想拿告人這件事情 去把上面兩件事情來做個交易 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