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除夕老公發生了一場車禍和別人的車碰撞
但是因為對方的路權比較大
所以責任比例來說老公佔七成對方佔三成
對方的車是一年半的車而我們的車是九年的車
我們有保強制及第三責任險 對方保全險
對方的太太也有送醫去檢查 但人沒事
因為正值過年 所以老公年初四才打電話關心對方
同時我們的保險業務員也向我們提出一個方案
用雙方的保險來修彼此的車,然後我們再包一個紅包給對方
(因為我們的車要16萬來修,對方的車要29萬來修)
(對方因車速太快所以甩尾去撞到安全島)
當下對方說要想一想,老公也告訴對方說不勉強
後來對方沒有回應就直接申請人調解(對方提出調解的)
(這中間對方保險公司有打來說要我們賠車子折舊損失
調解當天我們等了近三十分鐘後對方的保險公司出現
但對方沒有出現,委託保險公司來和我們談
一開始對方保險公司就說對方要求
1、修車費用的七成
2、醫藥及精神賠償五萬五千(光精神賠償就五萬)
3、車子折舊損失13萬
(談到一半對方出現了)
因為我們有事先詢問很多人大家都說折損這部分不合理
所以針對修車費用七成我們沒意見~
醫藥及精神賠償我們的保險公司評估後認為賠償一萬元
而折損的部分我們就沒答應
對方就說要告我們過失傷害所以調解不成
當天下午我老公有打電話給對方說不然我們先和解人受傷的部分
我們拿一萬五加保險公司的一萬就有二萬五
問對方願不願意先和解人的部分 車子之後再談
對方原本和我們約好當天晚上八點要見面的
但後來到了九點老公打電話問對方 對方又說有事而拒絕了
過二天接到對方打給老公口氣很不好的說
他要一個紅包,精神賠償五萬,折損十三萬如果我們不同意
他就要直接提告就把電話給掛了
後來老公也接到警察的通知去警察局作筆錄,因為對方提告了
後來的偵查庭我們也去了,檢察官要對方和我們和解
就把案子又發回調解委員會了
第二次調解老公看錯時間了原本是九點半老公看到十點
所以當我們發現時已經是九點十分的事了~我們趕到調解會要一些時間
當下我立刻打電話到調解會說我們記錯時間會晚點到
對方也同意要等我們,所以我們在十點前就趕到了
調解主席詢問對方說希望我們賠償的金額有沒有列明細
對方拿出了一張明細
1、醫藥費五千多(因為對方自費做電腦斷層)
2、代步車賠償1600*39=62400(一天1600元*39天)
3、停業損失賠償一萬三千多(正值過年,對方太太是老師)
(對方說影響了他太太過年的績效獎金)
4、精神賠償5萬
5、車子折損20萬(從原本13萬變二十萬)
以上不含對方修車的29萬元
這時老公忍不住說了一句"獅子大開口"(老公說這句話時很平靜)
對方很生氣大聲叫罵說老公的態度很差又沒誠意今天又遲到
(我們真的看錯時間很不應該,但上次對方主動提出調解也讓我們等了半小時,而且對方沒親自出現,談到一半才出現)
對方又說是檢察官強逼他們來和解的他們根本就不想和解
第二次的調解又失敗 對方也說要提告
目前我們正等待通知中
我們問問各位,我們真的沒誠意嗎??
賠償本來就是要賠 但是金額要合理不是嗎
而且對方也有三成的責任,我們也只求對方出三成的修車費
其他的也沒有要求,而且對方開的金額一次比一次高
他們還說他們主要不是要錢,是要給我們教訓
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因為我真的很在乎我們的態度和誠意是不是很差??
請問對方有受傷嗎?沒受傷不能提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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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年前車禍也是路權較大的一方~但我有受傷傷的不輕而且我也是老師~
所以如果對方沒受傷就容易多了~
1、醫藥費五千多(因為對方自費做電腦斷層)~~該賠
2、代步車賠償1600*39=62400(一天1600元*39天)~~該賠
3、停業損失賠償一萬三千多(正值過年,對方太太是老師)
(對方說影響了他太太過年的績效獎金)~~這個我不明白~過年沒有績效獎金而且過年不是放假嗎?除非是過完年後的輔導課因此不能上(可要求提出證明)~則可請求賠償
4、精神賠償5萬~~~~法官判20萬(前提受傷而且開刀)
5、車子折損20萬(從原本13萬變二十萬)~~這一項我沒提
以上不含對方修車的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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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拿的出的單據都是合法的~那上法院時法官會依法同意的而且上法院時~路權較小的一方的三成權益是不被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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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法判定你們雙方的態度誰ok~但可以給你看看當初我所有的損失及我所提出的賠償(除了6以外都有合法的證明~證明我因車禍導致以下的損害)
1.車損=112000
2.考績丙等--金額58960
3.課後輔導及假日課鐘點費(我今年有上國三的加強班,假日要到校上課)=40840
4.就醫費用13390+250000
5.背架及頸圈=12000
6.精神賠償=200000
7.看護費2000*30=60000
8.暑假輔導=28800
9.考績丙等,那明年我會留支原薪390,我每個月薪資少965元!請求至退休的薪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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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零零總總加起來以7成算~再折扣一下60萬~而且我提刑事過失傷人告訴再附帶民事賠償~
目前對方每個月分期賠償~三年內還清~
不是你們沒有誠意 他們真的在獅子大開口!!
去年10月我出個非常小的車禍(機車對機車)~~
對方乘客手本就有傷 卻硬要說這次讓他受傷不能工作
當下我問大家交給保險公司賠償有沒有意見 他也沒說不好
結果他卻直接去申請調解! 我整個無言....
一開口就要12萬 說有媽媽有老婆有小孩要養
拿不出保險卡拿不出薪資證明 就要我賠償 真的很瞎!
還好我老公也不是省油的燈 跟他說想清楚
不然鬧上法院 他絕對一毛錢也拿不到~~
後來調解會也問他接不接受我們開的金額
不然就下次再講!! 還好他識相接受...
就是有這種人 一點事就想要敲竹槓
繼續跟他浩! 不信他拿得到多少錢!!
我遇到的也跟你差不多,說我們沒誠意.
我們車子巳轉過去了機車撞我們後輪,他也沒事,但有去醫院,當天我們也打電話問他要不要去醫院看他,對方說不用,之後一直催我們修車,
我們請保險員去談,對方一直不肯和解也說我們沒誠意連去他家看都沒有..
(對方連血都沒有流..驗傷單寫背部挫傷)
現在也是要告我們過失傷害.本來還一直問檢查官可不可以刑事夾民事一起告,但由於我們這是太小的一個案子,所以檢查官說他只負責刑事
檢查官也一直問對方要不要和解,對方不肯說賠錢是我們要賠,和解也是我們要和...(他不跟我們和解,,怎麼和呢...)
對方也是要到40萬..根本沒流血,單据只有幾千元修車費的單子而己.
只能說現在貪心的人多
若經鑑定雙方都有責任
那你也可以提告
雙方都有過失傷害的責任
只是這樣耗時 而且是最下策 以後雙方都有過失傷害的前科
可以跟律師諮詢一下
其實到偵查庭 檢察官也不會讓償金額超乎合理
真的不行就是由法官判決了
就文章敘述上來看,版媽已經很有誠意了
如果和解金額真的談不攏
建議就到法院解決吧
+10000000000000
幾年前我和我老公在高速公路被休旅車強烈撞擊,車頭360度旋轉,大家就知道當時撞擊力道有多大~~~
慶幸的是我和老公沒受傷 真的很幸運(事後我脖子其實發現有扭到 痛了好幾天),但是車子車尾&側面都被撞爛了 @"@ 後來兩年後賣車也因為被撞過,車子少賣幾萬 >_<
那位開休旅車先生只負責修理我們的車,那一個月我家都沒代步工具,後來還自己花錢坐車去台中拿修好的車,因為那位先生說如果我們要把車拖回台北修他要花很多錢,當時我和老公年輕+那一撞真是精神未定....就這樣被他忽籠了 @_@ 我們啥都沒要求對方賠耶! 好歹我去台中拿車的錢也幫我出一下吧~~~~
所以版媽你們誠意很夠,我反而覺得對方太誇張的一點,那就去法院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