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這個討論: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3155729&bid=8&r=3
很多月子中心或產後護理中心都遊走法律邊緣,收很多的錢卻又逃漏稅!
再次呼籲所有媽媽向月子中心或產後護理中心索取發票,當然很多會找一堆理由說他們沒有或不需要開立統一發票,這時就可以到下面網站去檢舉:
台北市國稅局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mailbox3.jsp
只要經舉發的逃漏稅案件經裁罰確定者國稅局就會將所繳納罰鍰提撥百分之二十給舉發人當獎金,依照「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獎金,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及第四條規定:「前條第一款之獎金,每案最高額以新台幣四百八十萬元為限。」
(原作者於 2010-07-27 14:36:5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