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來新家好一陣子了
(這是我這一被子第一次住到要繳管理費的大樓)
這是新大樓,有兩座逃生梯,兩台電梯
我住的樓層不高不低
有時候我會想走樓梯
但是.......樓梯間"進不去"公共走廊
也就是只有從各住家樓層的逃生門可以走進逃生梯
而從逃生梯是進不去各住家樓層的
保全說是管委會規定的,逃生門就是要這樣鎖著,這樣也可以防止閒雜人等進入各樓層,所以連住二樓的都要搭電梯回家
我不知道要怎麼說,因為我不知到消防法規是否有這樣的規定,
我只是.....看到可怕的公用電費,想推動大家走樓梯的運動
但是又想想,現在人懶的跟什麼一樣,至少我家裡就一個不支持我了
那我自己走好了.....但是連樓梯都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