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年半前我快生產時,
我媽本來是要幫我做月子帶小孩,
結果我媽出車禍了.害我花好多錢去做月子中心,之後又要請褓姆顧小孩.
2.當然有做筆錄,警方說肇責對方是100%. 我媽右手骨折,開刀住院一星期.現在還在復健中,右手還是無力..
3.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強制險部分我已申請過醫療費.(都是要單據理賠的)
4.現在第三人責任險部分,不知有沒有媽媽有申請車禍理賠經驗, 有沒有範例可以借我參考一下呢? 我不知可以列那些理賠項目?
5.我想到我媽右手到現在還是沒力,連小孩都抱不起來,炒菜,刷牙,吃飯從此都訓練改成左手,現在不定時還會喊手怪怪的,我就覺得我應該可以理陪的項目都要寫進去, 希望有經驗或知道的媽媽教教我如何寫?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