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一定跟實際欠的金額不一樣啦~~
例如:跟銀行借3年20萬,簽一張本票。
不會因為每個月還款重新簽一張呀~
本票求償最佳的方式就是,送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後,直接聲請將發票人的財產拍賣。但請您留意必須在本票到期日的三年內(若未填發票日,則在發票日後三年內),向管轄法院提出聲請,否則逾期票據的討債,恐怕得花費您不少的時間及訴訟費,還不見得能追回錢。
(原作者於 2010-02-08 17:08:05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2-08 17:08:46 重新編輯過)
本票求償最佳的方式就是,送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後,但請您留意必須在本票到期日的三年內+1
直接聲請將發票人的財產拍賣
>>這我就不清楚了,要先知道他有沒有財產吧/國稅局查財產
<裁定後>還要<債權憑證>
板媽的以過期,但還是去問看看可不可以先裁定,
不管她還你多少,就先以本票的金額去裁定>>債權憑證
ㄖ後若有爭議,在跟欠你錢的人說清楚講明白...
裁定>>要不要費用我忘了
債權憑證>>會以本票多少錢去換算~
逾期的本票還是可以裁定。主張票款請求權。
你可以拿本票當證據,請求發支付命令,主張借款請求權。..這是比較有保障的。因為你拿了過期的本票,雖然法院會裁定,但對方有可能在你聲請強制執行時,提起異議之訴,讓你無法強制執行。
反之,借款請求權的時間有十五年,發支付命令、取得債權憑證之後,你的強制執行,對方就沒理由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