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舊的主題
因為舊帖已經將滿
請原先受害的媽咪
移駕到這帖討論
妹子&米妹的麻麻
Kimi媽咪庭下個月初在桃園
但是
不曉得何時北刑大可以併案處理
否則全台灣法庭開滿地
每個媽咪都要去跑很麻煩
前面回覆的二位媽咪
yen 2
jessica~~
我名單上好像沒有
如果是本尊
請bb我.我幫你加進去
名單我仔細對過.應該是沒有key重複的~
請媽咪們先對過本尊和分身id
確認沒有在bb我補充
避免名單重複
過度膨脹
(原作者於 2010-01-27 13:38:15 重新編輯過)
sammi 2
已經補充加入了
那個
購買金額的部份
原本我是覺得這就比較私人了
公開的話
會比較忌諱一點
但如果大家都同意
也是可以考慮的
我不是上天啦
..........................(點很大)
上天阿~
希望我們都拿回退款
(原作者於 2010-01-27 17:25:48 重新編輯過)
關於檢察官沒耐性的事
我過去曾經開過一次庭
是我告他人侵占罪
說真的
他們真的沒什麼耐性
甚至說
態度很不耐煩.
因為案件很多
偵查庭的用意
如果我印象沒錯
因為刑案是公訴罪
所以檢察官在提起公訴前
必須先確定是不是全部案情
還有證據充不充分
如果他覺得刑案構成要件不該當
證據不夠.動機不足.等等
他就會叫二方人馬
直接去庭外和解結案
有了和解書結案
就不能再對這件事提起第二次告訴
我這樣說不知道對不對
所以檢察官通常就是他一問.你一答.
是不是?有沒有?在哪裡...
請問"沒大腦的人太多"媽咪(OR把拔)
這種事被告同一人.不能合併開庭嗎?
而且若真要到台北出庭
對很多全職媽咪.職業媽咪都很不方便
大家都是小孩子還小脫不了身
否則誰還會上當買尿布阿??
又不是自己老了要用?!
另外
如果媽咪們決定要金額統計
那麼另外BB我吧
這可能要花一點時間了
各位媽咪
因為我上班時間才能處理這版的事情
回家頂多只能看帖回帖.假日被小兔崽子纏
所以BB扣或留言板處理比較慢請多包涵
昨日有媽咪問我
統計這個受害名單的目的或意義
我想.可能也有其他媽咪有相同疑問
所以我來解釋一下
說實話.這個統計只能給警方當"參考"用
不能當任何證據.
既然如此.還為什麼要統計呢?
因為大家都是受害者.卻只知道人數很多
有多少?不知道.知道的大概只有吳小姐
當然.以她那個"散散"的個性.有可能連她也不是很清楚
藉著這次統計.很多沒在板上回應.
卻默默關心的潛水媽咪浮上來B我了
到昨日補充人數已經差不多300人.
那數字是已經扣除有收到全部退款或尿布的人
裡面的BBH會員.是我把帖子一樓一樓看過所打上的
絕對沒有濫竽充數的名單.媽咪們可自行去核對.
當然.有一些可能是吳小姐開分身上來挑撥我們的
但是應該有更多不是BBH的受害者沒在裡面.所以我不去篩選.
順便告訴吳小姐.你別再開分身上來.不然我的名單只會更長.
受害人數這麼多.金額之龐大.
其中還不乏很多"網購多年的老手"
我自己就是.當初小心翼翼的仔細評估
就算心裡忐忑不安.還是咬牙匯了錢過去
結果這次就哉了!
我有拿不到退款的最壞打算.反正我生活完全沒影響
但是.我就是怨不下這口怨氣! E04 !
很多媽咪卻沒這麼輕鬆.被親朋好友責難之外
還要去找錢補這個洞!
吳小姐!你最好趕快退款給其他媽咪!
我的退款可以排最後一個退沒關係
你不退我就當作施捨給一個乞丐
所以要說這不是"詐騙"!從發生開始我就不相信.
如果還有媽咪傻傻的等退款.也許是不願意面對這個事實
沒有陳心怡這個人啦
要知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真心換絕情啦!
藉著這次大家學到一個教訓
網購的風險有多大.好評絕對不可靠.
昂貴的物品.不要輕易在網路上購買!
如果有媽咪是要替吳小姐說話的.
不好意思.這帖是受害者相互取暖的地方.
請你按"上一頁"離開!
至於有收到退款的媽咪.說真的
我第一個反應是
"E04!為什麼是你?!怎麼不是我?!"
這應該也是很多媽咪的心聲
所以如果你好心來分享收到退款的狀況
卻被其他媽咪的回應感到冒犯之處
請體諒我們
如果你們也很關心後續發展
我們歡迎你一起討論
關於統計金額的事
因為B我要補充的人還不多
我當初所說的忌諱不是針對吳小姐
是怕有些受害媽咪忌諱.
如果補充金額的媽咪沒超過1/3.
我就不統計.
大家反正可以大約計算一下
300人*$1600(最小金額)=480萬
很多人購買不只如此.
所以應該是500萬-1000萬之間
最後我要提醒大家.
做好保護自己的動作.
比較私人的資料請多運用BB扣或悄悄話
回覆的字眼盡量少用帶有"威脅.恐嚇"
吳小姐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69年次的你屬猴.提醒妳今年虎年犯太歲
你最好多花一點錢去廟裡安太歲順便捐款消業障
我知道有些媽咪私下已經有一些行動在自救
要找靠山找關係大家不是沒有.
只是不想因為這麼丟臉的小事去麻煩人家.欠人情.
但你最好態度謙卑一點.不要惹毛大家!
至於其他在Y拍或者另一賣家的受害者
我只能建議.受害者要團結
但可能沒辦法跟我們一起處理
因為我們人數太多.已經自顧不暇
討論是可以的
我們是相同案件的受害者
但詐欺者是不是同一人或同一伙
說真的.這必須是警察去追查的工作
混在一起的話會太複雜
而且沒有足夠的證據就咬定
會讓媽咪們惹來誣告之罪
你們可以循我們的模式自救
請媽咪盡量用BB扣或我的留言板
不要另外開版只明我
因為我主要關心這個版
另外開的版我不一定看的到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