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保險區看到一堆這種話題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bid=30&sID=2866134&r=1&page=1
難怪我的保險員今天會打給我 不過我沒接...
可是 我不會在這時候再買保險或提高保額耶~~
但醫療除外
因為如果有天 孩子都不在了
錢...有什麼用??
不知有沒有媽咪的想法和我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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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怎能買回一條命!!??
我覺得最近不是有個小朋友在家結果遭火災吞噬的新聞..
保險業者也覺得是詐領保險金..
我覺得 真令人傷心
哪個媽媽願意自己的孩子被這樣對待!!!!!!!
也寧可不要那些錢 日子過的在苦 孩子還是在自己的身邊!
在我孩子滿月時
我就幫他買了足額的醫療險
而壽險 就只是為了搭配醫療險買最低的
在我孩子3歲多時 因肺炎住了十幾天的醫院~
因為有保險
我能選擇一天2千的單人房
讓我的孩子免去被院內感染的風險
也不會有被隔壁床干擾到的狀況...
孩子住院時 我能和他睡在同一張床上
睡前能說故事 唱兒歌安撫他...
打針痛的大哭的時候 我也不用急著要他小聲~
當醫生詢問到用藥時~
我能直接跟醫生說
只要能減底孩子的痛苦 能減少藥物副作用
就算要使用自費藥物都沒關係
這些...
都是我一開始保險的用意...
如果失去孩子
就算擁有全世界 我覺得
心上永遠會有一個缺口在的...
(原作者於 2010-01-22 00:59:57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1-22 01:01:53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01-22 01:02:30 重新編輯過)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有配套措施
將保障加重在醫療及照護部份
因為一般醫療是最耗
若最壞的情況
因為家中可能不只一位小朋友要教養
有些人家庭經濟負擔較重
如果經由醫療過程中無法挽回
這些死亡及喪葬費用可以暫時性支撐家庭經濟
若有經濟能力可選擇幫助弱勢團體
我覺得此決議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很多也發生在大人身上
蓄意謀殺再炸領保險金
我覺得司法應該加重罪行
不是一昧保障人權
而對這些罪犯輕判
說實在
當初幫寶寶買保險時
純粹是想寶寶生病時有個保障(若生病時可以選擇好一點的藥或選擇病房)
因此壽險好像是最基本的10萬還是50萬而已吧
根本就沒想到死亡給付這個問題
哪個父母生下小孩會想到死亡給付啊??
所以壽險上限對我來說根本沒差
我只希望寶寶平安快樂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