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媽收到要繳的單子
想說打算不理它
因為在10個月就有農保了
小時後我媽為了我們這些孩子唸書所以把戶口遷出來
現在知道有要硬性強制要繳國民年金
所以在10月份時已經把戶口遷回去跟我爸在一起了
政府有規定,戶籍要在名下滿一年才可享有農保資格
所以這段期間要繳國民年金
如果一直繳下去再10個月我媽她就享有農保了
等於現在繳的國民年金是多支出的(多繳的),白白給政府的
到最後我們開會決定是不理它,不去繳
但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麻煩事~~~
麻煩請知道相關訊息的爸爸或媽媽解答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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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發現我貼錯了><
(原作者於 2009-01-01 11:24:41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