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瀏覽到店家的網頁
有寫到板媽遇到的事
店家的心態是這樣的
不趕恭維~
看不出店家要關心那位小孩有受傷嗎?
有沒有受到驚嚇?
完全沒有~只顧著索賠~~
各位媽媽用妳們三姑六婆的力量
抵制這家店
店家該自認倒楣嗎 ?
97/9/1下午2:00~2:30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啊,就是客人帶小孩子來店內用餐,但確沒有在小孩子身邊,而讓那個小孩子在店內亂跑就不小心把店內的熊熊的裝飾品打壞了,小孩子就嚇到哭了,媽媽就緊張的過來看到小孩沒有受傷,抱起小孩子之後,看到熊熊裝飾品壞掉,馬上就跟我們說抱歉,而我們就告知那個媽媽說損壞本店物品照價賠償,那隻熊熊價值要兩千塊,聽到之後就說她身上沒帶那麼多錢出門,然後那媽媽就說本店的物品沒有貼告示說:那是易碎物品請勿處碰。店長就出面說那本店沒有貼告示是店家的的疏失,但是媽媽沒有去照顧到小孩子,讓他在店內亂跑,才會發生這種事情,家長也是負起一半責任,那我們店家就說各付一半的責任,當作一次的教訓,那我們店內自行吸收一千,另外一千就讓那媽媽賠償,可是呢,那媽媽態度似乎不太能接受的樣子,那媽媽還說憑什麼你們店家要我賠償多少 我就要賠償多少,還一直說要找老闆來談呢,剛好那時候老闆不在呀,就由主管來出面協調,但是他對我們的協調不滿意,就留下電話和姓名就走了,當天我們還聯絡的到人,就由老闆跟他先生連絡,可是談過後還是不滿意,店家說不願意賠償金額,那就賠償一樣的熊熊飾品,但是那位先生就說熊熊飾品是物質上的物品一定要賠償一模一樣的東西嗎?最後雙方還是沒有達到共識,店家就只好報警,對方也說好,警方就告訴我們去竹北市公所申請協調委員來合解,隔天就去申請協調委員來合解,但對方關機,隔天開機但不接電話,到現在我們還連絡不到對方,對方無意打破東西,卻不願意賠償,大家覺得這樣合理嗎?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嗎?而且打破別人的東西本來就該賠償,況且店家也已經讓步了,也沒在要求全額賠償,對方竟還惡意避不見面解決問題。
會開這家熊熊主題餐廳是因為收藏了許多泰迪熊,希望能跟大家分享,這也是開這家店的夢想。
我的不愉快的經驗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1683898&bid=6&r=68
請大家用力推
還好沒帶我女兒去!本來還想說帶她去看泰迪熊.....建議店家還是把"Adult Only"的告示貼回去吧!否則以BBH的影響力,就算沒帶小孩也不會有人想去了吧!
竹北爭鮮+1
帶女兒(二歲多)去過二次,感覺的確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