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爸媽會在部落格或FB上分享親子生活,記錄孩子成長美好回憶或分享實用好物心得,近日BabyHome討論區的一位媽媽分享,寫育兒日記卻被衛生局約談,甚至可能被罰20萬,引起親子部落客界一陣驚恐,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習慣寫好物分享文的爸媽要特別注意了!
BabyHome閒聊專區中,一位媽媽發文詢問寫育兒日記卻被衛生局約談,心急不已,她提到:「2013年在我的blog中小小寫了一句女兒生病用XX 噴劑,希望她腸病毒快點好,結果2016年的今天收到公文要約談,說違反藥事法,罰20以上~500萬以下,我快急死了…」
這位媽媽表示,聽到他人分享商品有效才買給女兒使用,完全沒有商業考量,沒想到小小一句話就被有人心檢舉。根據藥事法第七章第68條提到,藥物廣告不得假借他人名義宣傳、利用書刊資料保證其效能或性能、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此外,第70條也寫到:採訪、報導或宣傳,其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者,視為藥物廣告。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如經查獲,將依違反藥事法第65條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由此可見,爸媽們在社群網路上寫體驗、分享文時需特別注意,一般商品不能宣稱具有醫療效能,否則就有觸法的可能。BabyHome其他網友對此也熱心回應,紅茶沙瓦分享她寫好物分享文同樣被衛生局約談的經驗,她請懂法律的親友陪伴前往,並說明並非涉及商業利益,且並非廣告,因此最終並未受罰。她同時強調,若接受試用品或贈品後,撰寫分享文又提及療效,就算是涉及商業利益,很有可能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