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發文說因為在bbh賣表飛鳴被人檢舉到衛生局了
衛生局的小姐說很多東西都不能賣:像是束腹帶還有胸部熱敷墊都是屬於管制的藥品 ,很多人不知道都會被檢舉(因為有檢舉獎金)
還有人身影形眼鏡也都是
請各位在賣的媽米趕快下架,免得被有心人士檢舉
(這幾天也有媽咪跟我連絡說他也被衛生局約談了 很擔心要罰款)
現在除了等判決罰款以外,我想說的是各大拍賣網站也多少要付點責任,奇摩拍賣已經找不到表飛鳴但是露天拍賣也還是有人在賣,拍賣網站只顧賺取手續費,都不做提醒禁止的動作
我們不懂法律的媽米還是不要隨便賣東西以免觸法
【話題公告】
【話題公告】
2009-06-02 客服公告:
【公告】重視衛生署藥事法之規定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bid=4&sID=2448276&r=6&page=1
看到一條: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之軟體、CD、VCD、DVD、書籍或其他出版品
那在台灣買的書及CD、VCD、DVD可以轉售嗎?
像驗孕試紙不能賣,去藥局買實在很貴耶,實在不懂法律怎麼訂的這麼嚴?
(原作者於 2010-03-04 14:29:42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