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採登記制,請客不算(吳宗憲條款),就算現在馬上請客都不見得有地方吃。先登記就好啦訂婚結婚/結婚歸寧分開請就好。大家顧好自己的場子就好。反正女方請,男方最多來2、3桌。找天爸爸愛的日子,開開心心的吃飯如果是爸爸堅持宴客,請先搞清楚,爸爸是要告昭天下她女兒結婚了,還是打算回收紅包如果是前者,好溝通,請至親的親戚就好,大約10桌打死。如果是後者,就配合爸爸的意思吧 (原作者於 2016-09-20 02:27:59 重新編輯過)
wei-yun發表於2016-09-20 02:19:54
爸爸說不是偷嫁 所以才要請客
看過血淋淋的例子,女方己懷孕,所以女方長輩要求男方婚禮要澎派給足面子,否則女孩子會被親友瞧不起,男方長輩看到要花這麼多錢,就議價協商拖延很久,後來看女方肚子太大了,乾脆說要到明年元宵以後才有好日子,男女也因此不愉快吵起來,小孩出生之後是辦領養,同居共同養小孩,但一直拖到小孩幼稚園才結婚因為女方和我自小長大,我實在很心疼,搞了一圈嫁過去,男方長輩常拿此事說嘴,我覺得難道婚禮請客比幸福和小孩重要嗎?版主先去登記吧,先確保自己和小孩的權利 (原作者於 2016-09-20 05:40:50 重新編輯過)
要工作到甚麼時候發表於2016-09-20 05:39:50
今天我生日,說好今天要去登記結婚
結果去問日子 說不能今天登記..傻眼
今天我生日,說好今天要去登記結婚 結果去問日子 說不能今天登記..傻眼
沈文文發表於2016-09-20 08:52:43
能了解水水的難處及爸媽的顧慮,畢竟女兒是心頭肉,父母想要有一場婚禮也是人之常情,提供一下自身堂姊的親身經歷參考~
1.當初我大伯父也是非常堅持要有婚禮,男方也是允諾生完小孩後會補辦婚禮,但是伯父想想很多事情都會一夕之間風雲變色,更何況是一年後的婚禮?萬一到時討論婚禮雙方條件談不攏、男方連登記都不登記那不是更慘?幾經考量之後,發現法律的保障才是真實握在手上的,所以他立馬先讓堂姊他們去登記。
2.果真~最壞的情形讓堂姊遇到了(當然不是說你也會這樣,別誤會)~生完小孩後,堂姊的婆婆就說: 反正小孩都生了,還辦什麼婚禮?而且還是生一個女的又不是金孫,乾脆很多形式都省一省,大小聘連做做樣子擺出來也不肯(我伯父大小聘都沒要收)、金飾也不準備(我們女方有準備要給男方)、就連男方該負責的喜餅也不弄了, 還說我們有宴客詔告大家你們女方就該知足了,所以我大伯父很慶幸有先登記。(我當然沒有什麼該死的傳統觀念、認為女方最吃虧、最弱勢、或是要男方負責什麼的,只是純粹站在法律的保障立場來看,別誤會喔)
3.我問過擇日館或是宮廟的師姐們,大家說要看好日好時辰是針對"婚禮"(文定或迎娶),登記就不用了,當初我的婚假為了配合蜜月旅行的日子來請假,我也是在婚禮過後,行事曆翻一翻就找一天去登記了,不然現在都很流行在西洋情人節2/14登記,萬一那天是大凶之日,不就那天登記的夫妻都會離婚?
(原作者於 2016-09-20 09:18:28 重新編輯過)
挾天子以令諸侯
不知道我這個方法會不會幼稚了點?
先登記可以 但是懷孕到孩子生下後
不會出現在公婆家 要看要抱
就請把之前的承諾做到吧!
PS.看日是文定或迎娶這天(我也白眼翻天)
我登記是有空就去(拖2.3個月XD)
我99年初宴客,100年底才登記結婚,因為我在公家單位,登記完1個月內要放完婚假14天,可以當時我們兩個都很忙,所以就拖到快2年才豋記。
我的建議是先登記,因為你已經懷孕了,你要確保你的孩子的將來的權利(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差很多),而且你們本來就已經要結婚了,登記哪天都可以,去找民間公證人就可以了,那只是個程序
至於宴客,到底看日子是你婆家的意見還是你媽媽的意見。如果你婆家找的算命仙是說你現在不適宜結婚,又想依照自己爸爸的意思,那就辦一場訂婚宴,你爸爸既有告召天下他女兒結婚,對你婆家來說不算結婚宴客,但是婆家的至親都知道也會來吃(訂婚宴或是歸寧宴上,男方的至親還是會來,大約只佔2-3桌)。這樣接下來你婆家有沒有辦結婚宴,對你爸爸來說也不會太在意了。
很多事情該怎麼辦,其實轉個方向處理就好,雙方各退一步,不要硬碰硬,把一樁美事搞砸了
能了解水水的難處及爸媽的顧慮,畢竟女兒是心頭肉,父母想要有一場婚禮也是人之常情,提供一下自身堂姊的親身經歷參考~ 1.當初我大伯父也是非常堅持要有婚禮,男方也是允諾生完小孩後會補辦婚禮,但是伯父想想很多事情都會一夕之間風雲變色,更何況是一年後的婚禮?萬一到時討論婚禮雙方條件談不攏、男方連登記都不登記那不是更慘?幾經考量之後,發現法律的保障才是真實握在手上的,所以他立馬先讓堂姊他們去登記。 2.果真~最壞的情形讓堂姊遇到了(當然不是說你也會這樣,別誤會)~生完小孩後,堂姊的婆婆就說: 反正小孩都生了,還辦什麼婚禮?而且還是生一個女的又不是金孫,乾脆很多形式都省一省,大小聘連做做樣子擺出來也不肯(我伯父大小聘都沒要收)、金飾也不準備(我們女方有準備要給男方)、就連男方該負責的喜餅也不弄了, 還說我們有宴客詔告大家你們女方就該知足了,所以我大伯父很慶幸有先登記。(我當然沒有什麼該死的傳統觀念、認為女方最吃虧、最弱勢、或是要男方負責什麼的,只是純粹站在法律的保障立場來看,別誤會喔) 3.我問過擇日館或是宮廟的師姐們,大家說要看好日好時辰是針對"婚禮"(文定或迎娶),登記就不用了,當初我的婚假為了配合蜜月旅行的日子來請假,我也是在婚禮過後,行事曆翻一翻就找一天去登記了,不然現在都很流行在西洋情人節2/14登記,萬一那天是大凶之日,不就那天登記的夫妻都會離婚? (原作者於 2016-09-20 09:18:28 重新編輯過)
fulufruithyivs發表於2016-09-20 09:11:32
蠻實際及血淋淋的例子
對方應該是覺得都懷孕了,是妳們在急,他們無所謂
挾天子以令諸侯,也要是他們要的,不然也是白搭
他們應該是認為是金孫的話,結婚跟滿月一起辦也無差
如果不用靠婆家出錢,那麼在乎婚禮的話,自己簡單辦
妳男友也奇怪,幾歲了去結婚登記,要不要而已
是有什麼好問的?看來他也不急
而妳嘴巴說不在意,做的跟講的不一樣
成年了,兩個都推給家裡 爸爸說 媽媽說 怎樣怎樣
你們上床時怎麼沒那麼在乎家人的想法?
妳真的不在乎就堅持馬上去登記
未婚懷孕是吃虧點,妳急人家又不急
男人在女友肚子沒大之前,通常很有情有義
後期大腹便便時,變數很大,好壞看妳的運氣
再兩個月肚子大了,人家更有理由慢慢來
當然妳如果打算自己生自己養,
自己生的自己疼自己負責,不靠別人
那姿態就能高一點
(原作者於 2016-09-20 16:17:47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6-09-20 16:30:20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