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相當勞累及悲痛因為先生因病過世了
辦理繼承時很簡單的就我跟小孩(小孩未成年)
結果發現房屋存款保險...都是基本上應該要跟小孩均分
但基於小孩未成年我可自行分配
我後來想了想這樣做對於小孩我這樣是否有侵權行為?
但也對法律上有些規定感到有些奇怪
家中所有財物財產大多是我跟先生這些年賺取並用新建立的
小孩目前也都沒有賺錢
但財產分配上似乎是可以與我均分
基於安全原則我打算房屋用我的名義取得(但發現目前只能用公同共有的方式)
其實我已有打算房屋我百年以後才讓小孩繼承
但法律上似乎也保護小孩
我想是否法律上怕媽媽嫁人或媽媽將配偶金錢亂花造成小孩財物上的侵權
所以才都希望均分
但對辛苦的父母來說小孩並尚未回報養育之恩就可分得財產是否有侵犯到媽媽權益?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也不知我說的法律均分是否是真的法律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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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辛苦的父母來說小孩並尚未回報養育之恩就可分得財產是否有侵犯到媽媽權益?
→聰明是一種天賦,善良是一種選擇!法律已明訂子女有權益共同持分他們的部分,就算未成年未報恩但仍屬他們的財產,切記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