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育嬰留職停薪以後,爸比媽咪也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 哪些人有資格領?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滿1年以上(不一定要在同公司)
-小孩還沒滿 3 歲以前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2. 可以請領多少錢?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的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計算,固定每月發給。
而為提升對勞工經濟上之支持,除原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也會再發給20%之「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二者合計後勞工可獲得平均月投保薪資80%金額。(2021.07.01開始實施)
p.s.只要申請停薪津貼,就能同時享有薪資補助,不用在額外申請喔。
計算可以領多少育嬰留職停薪津貼:https://www.bli.gov.tw/0100408.html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匯入時間:https://www.bli.gov.tw/0021189.html
3. 可以請領多久呢?
-每一位子女最長合計發給 6 個月。
-同時有 2 個小孩的話,發給以 1 人為限,每位小孩要分開申請。(如果是生雙胞胎,可以申請兩份津貼,但是期間不能重疊,要分別申請。也就是先申請一個孩子的,領完 6 個月後,再辦理另一個孩子的。)
-爸爸媽媽如果都是被保險人,都可以申請,但要分別申請,期間不能重疊。
4. 申請流程
準備好以下相關申請文件:
-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書與給付收據(下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範例)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申請人與子女的戶口名簿影本
-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將文件準備好之後,再郵寄給勞保局(10013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就好囉!
5. 多久之前提出申請?
要等育嬰假開再寄出申請書喔!提前超過 1 個月寄出的申請案可能會被退件。
6. 請領津貼期間,如果提前復職或離職,是否要主動告知勞保局?
要主動通知!提前回到工作崗位或離職,要主動告知勞保局,否則會依法追回溢領到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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