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太會算計了吧
若我會回說, 未來若真的會結婚,老公和我是一起住桃園還是一起住台北這還不確定
但確定的是,我們會自己請保母,婆婆你還是得繼續工作喔..畢竟你買的房子房貸都還沒付完呢!
我是有同事小孩的女友一直吵要跟我同事小孩同居(女方很黏,且明明雙方家庭住不遠)
後來說不過搬出去一年後男方覺得這樣多負擔租金生活費他無法存到很多錢
所以想結束同居生活,但也有考慮拿現有存款買房子
女方知道後告知女方家長,對方家長竟然要求房子一定要登記雙方名字
真怪~~男未婚女未嫁,雙方都還不確定要結婚,買房也沒要女方出,竟然有臉要男方登記雙方名字@@
跟我婆婆也一樣,知道說不動兒子又假開明,所以從你下手
如果你答應了,他就可以跟他兒子說,那個XX都同意了。
建議,我當時的作法
XX媽媽,這件事情不小,我要回家和我爸媽討論。
回家先和妳爸媽說好,這樣如果你未來婆婆還是不識相,同輩之間總不能命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