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先生結婚12年,他是工程師,當初也是雙方溝通同意他的薪水是共有(我可有半薪),而我在家當家庭主婦。
以前先生的確家用全全支付,但生活費始終一個月只給12000元,從兩人至四口。我們已十年未全家出遊,現在甚至開始東扣西扣,幾乎一半家用是我用儲蓄支出。又因為發生一些事,讓我覺得沒有儲蓄很可怕,將來先生應該不會幫我。
開口問先生當初說的半薪的事,他不讓我知道薪資(十多年又換外商薪水應該有漲),只同意再支付我每月多一萬,這樣每月兩萬就是半薪,且拿了兩萬所有開支要共同支付。所以我堅持看薪資單,他就怒極駡我貪婪並要離婚。
我是鐵了心,反正拿兩萬和更多,都會被駡貪婪和嘴臭。我也不想再只在家帶小孩、家務處理好當應該卻什麼也沒有,還被人嫌惡當米蟲看。且之前夫妻吵架,先生還告知婆婆,婆婆又把事渲染是我的錯,先生還認為應當
可是真的要離婚。。。我莫名害怕,但我要勇敢,一人帶兩小,沒問題的。可是又可憐孩子
其實我是故意要看薪資單的(結婚到現在從無過問),我後來發現婆家的人都很愛面子,先生説給半薪,其實兩萬連1/6都沒有吧!難道要給他大面子說給我半薪卻是一咪咪?然後兩萬又負擔一半家用?
12000是全部家用,含食材,先生以前説不可能增加。所有我自己的支出要自付、孩子也從擔負2/3到1/2。
會想分那麼清楚是,先生以往説存錢是為了“我們”以後,但他買長照險只替自己買。。我知道正常,但也理解靠自己更好。不想再做長期低價勞工。
先生月入應該有十多萬,剛結婚時存褶也是放我這裡。我也不會管帳+他愛管→他管帳了。他給的12000是全家餐費,其他會出,但要一年比一年更省。討厭的是婚前說的和婚後理解不同
1. 我養你→以為是全部→之後才知是基本食、住
2. 存錢是為我們的未來→我只有公司眷屬勞保,他卻有自費長照險
3. 退休出去玩→之前有育嬰長假,也說快沒工作沒錢,所以也不出去了
真的是幻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