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目前自己的存款夠撐到小孩就學,那就帶小孩。
至於先生的店要不要去幫忙~妳也是要領薪水~
端看先生對妳好不好囉!
如果是把業績不好的店交給妳顧,自己當甩手少爺
那兩個小孩又誰要顧?邊看店邊顧?
自顧不暇了!像我是婆婆幫了很大的忙我才能出來上班,
所以現階段若沒人顧,就只能把小孩顧好最重要。
請問雇主解雇時,有給妳解雇單嗎?
趕快去勞工局就業服務站(找家裡附近的)登記
然後這之前就業服務站會給妳合適的職缺,一週之內要將妳的履歷寄到該公司
副本給就業服務站的服務員(只要寄信即算有應徵,不用到面試階段)
登記失業14天後如仍沒有找到工作,可請領員工作薪資60%費用,有扶養小孩每人可以加10%
最多妳可以領到80%元薪水的失業補助金,可以領六個月
快點去申請吧~~~可解妳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