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在汐止租房子自已搬出去住1年,一方面給夫妻一個機會,一方面對公司主管比較不會不好意思,老公若有心自然就會跟著搬出來了,一年後若老公還是沒心,看是要離婚,還是回南部再做打算。
但你一定要利用現在尚沒有小孩時讓你老公知道,你要搬走的決心,否則之後有了小孩,你更會因為小孩受制於你公婆及老公哦!!
加油!!我也是汐止人,我是嫁到三重,跟你情況很像。其實比你更痛苦,因為我結婚當年就生小孩了,也是回娘家就要看公婆臭臉,我10年後才想通。我跟老公說,我年後一定要搬出去,只是一個人搬還是二個人搬的差異而已。
妳有離不開的理由嗎?
家人還是最好的
趁現在沒有小孩....趕快離婚.....
如果妳還想繼續做原工作~就離婚搬家
一個人就可以少掉很多煩惱了
反正老公也只站在父母那邊.....
既然這樣就走吧
才30~~~~~,不要在那浪費青春了
最後勸妳:不要心軟!!!
(原作者於 2015-07-31 00:35:59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