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我會這樣教我女兒(雖然我還沒生><)~並跟我女婿這樣說~
他是結婚~而不是"嫁"~更不會是"嫁到你們家"~
2004年1月1 號凌晨,我拿出戒指跟小葳求婚時,我告訴她:『請您和我結婚。』
之後跟任何人談到我們的婚姻時,我都很確定的表示:小葳是跟我『結婚』,不是『嫁給我』或『嫁到我們家』。⋯⋯
我們結婚是為了成立了另外一個獨立的家庭,所以一結婚,我們就立刻搬出去租房子自己生活,一起為將來努力。而不是把小葳收編進我的原生家庭,當另一種現實或意識型態上的附屬品。
即使我是家中獨子,我老娘也說:『搬出去,成立你們自己的家庭,你們才有機會學習全心對待自己的家庭,別讓我們影響到你們,我們老一輩能放手,你們年輕人才會輕鬆,不要像我以前一嫁人,就瞬間從小姐變幫傭….那樣很不好。』
對我來說,男女在婚姻關係中是要努力追求平等的,即使兩個人的各項先後天條件根本不平等。
我跟小葳是夫妻,不管誰比較聰明,誰賺的錢多,都沒有資格去貶低對方的地位。
大家都有大聲吵架的權利。
我努力身體力行給我的兩個女兒看,就是要讓他們從最基礎的觀念裡就了解:妳要找對象,就是要找一個願意努力公平對待妳的男人,不必委屈自己。
除非我女兒自己天生奴性重,甘心讓自己成為婚姻關係中的附屬品。
否則,她們絕對可以選擇自己要當一個什麼樣的人,受什麼樣的尊重。
我相信這段話有很多人會看得很刺眼,覺得我在打高射砲、唱高調,現實要做到還有很多無解的難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但我也要提醒您,我跟您一樣遇到過很多難題,但我們沒放棄嘗試,差別就在這裡。
不管做得好不好,至少我們盡心盡力。
轉自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24/511123.htm?from=fb_et_share
(原作者於 2015-05-26 12:00:11 重新編輯過)
原來是說~FB的發言人= =''
不是我~嚇我一跳~
我只是在ettoday這篇文章還不錯啦~其他的就沒注意去看了!!
好的文章看看~不好的就跳過吧!!
非常新的帳號, 他常用非常不堪的文, 去反駁網友, 這點比較讓我印象深刻.
QQma''發表於2015-05-26 13:36:14
??
我很少發文及回應...
(兩次發文問事情,加這次發文分享感覺不錯的文章,回應就更少了...我喜歡潛水...)
何來不堪的文....納悶了><
(原作者於 2015-05-26 15:24:31 重新編輯過)
??
我很少發文及回應...
(兩次發文問事情,加這次發文分享感覺不錯的文章,回應就更少了...我喜歡潛水...)
何來不堪的文....納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