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內的用藥記錄都會有。
為了重複領藥造成誤食變成高劑量
詳細的診斷不會有哦。不然也不需要有轉診單和還需要申請病歷複本跟拷貝檢查光碟片到他院的手續只是曾到那些診所醫院就診過的記錄。比如那間診所。那家醫院。和三個月內的用藥才不會重複開藥。我這兩天剛跟認識的醫師聊過。 (原作者於 2015-05-13 09:56:00 重新編輯過)To1樓。
我前週才去婦產科看診。並沒有刷卡下去醫生就知道我生過幾次小孩或流產的記錄可以找。
還是醫師問我生產次數和記錄。
妳說的那種應該是內建在健保局裡的醫藥申請幾付記錄。
必需是健保局內部人員才能調閱資料吧!。
還是有醫師跟護理師可以上來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