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聊聊~有朋友的老公超崇拜AKB少女團體,有關這些女孩的照片資料都瘋狂收集,更毫不避諱公開談論多喜歡她們等,常聽我朋友抱怨不被重視,這樣算精神外遇嗎?(這是幼稚,不是精神外遇)
也有朋友說她不能容忍先生開車單獨接送女性友人(是的,很容易出代誌),
因為容易精神外遇(不!接送到家後被邀上去喝一杯咖啡就會肉體外遇了),
所以就有朋友反駁說如果這樣那她反而可以接受先生找外面的純發洩(肉體外遇)(問題是外面的有兩種,一種是花錢的,一種是免費的,免費的...往往最貴),
到底這兩者的界線在哪?(一種會染病給妳,一種不會)
什麼行為是大家容忍的限度呢?(婚姻模式百百款,看妳自己要什麼)
...簡短內容
繼續走下去發表於2015-04-26 14:05:29
(原作者於 2015-06-01 11:01:01 重新編輯過)
喜歡藝人不算+1..... 收集的費用不影響家庭品質我是可以接受....
精神外遇感覺是會跟人打情罵俏或者曖昧... 會有互動的那種..... 難保不會發展成肉體外遇....
肉體外遇也太糟了!!!
兩者我都不能接受!!!
我男友喜歡大胸部女生~會看清涼圖片a片~
我覺得看看沒關係啊
要精神外遇或肉體外遇他都沒膽
網路聊聊或去吃飯聊聊都能接受
但那是有一定的交情或者互相曖昧
要是加上上床....
那還是識相點~離開吧
反正我看除了我誰還能忍受~~~
真的相處就知道了
剛好自己也自由了
迷戀崇拜偶像,收集照片資料叫做心中的虛幻完美情人,不屬於外遇的範圍(不在現實生活中的一環)
舉煩全人類都有迷戀崇拜的偶像,屬正常行為
精神外遇和肉體外遇 往往會只要沾上都會成癮,要借掉真的很因難
所以只要是外遇都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