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要去相關單位填檢舉單.
(1)若你是匿名檢舉很容易被吃案.若你是正名檢舉怕被叮上.
(2)要有具體事證(要先找代表投資給錢,申請過了有充分的證具,不然里長會說被對方騙了,被設局.......),捉起來是一條龍(從上到下,很容易打草驚蛇)
(3)應該不是只有你們那一里,大家都會吃好到處傳.
最重要的是不要在高雄檢舉.換個大縣市菩薩比較會保祐.
如果這個狀況經由妳的觀察屬實,那一定要檢舉,因為這是對大多數人比較好及公正的做法~
妳可以跟高雄的調查局舉報,請他們去調查
這是全省調查局的專線http://homepage.vghtpe.gov.tw/~ged/top6/top6_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