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想要不要發這段文,
終於決定還是寫出來好了,
實在是因為,社會上還有這樣的父母,
讓我非常震驚。
昨天傍晚,
我們一家四口到『鯊魚咬土司』位於公館的分店消費。
當時我們的左手邊,坐了一對父母,
帶著一個大約一歲的小女兒。
回家時因為東西很多,
我兒子的玩具車就忘在位子上。
等回到家才發現車子沒帶回來。
於是我打給店裡的小姐,請他們幫忙看一下,
如果車車在店裡,就請留著,我們再去拿。
結果小姐的回答很妙,
他說同事『看見我們爸爸把車拿走了』。
問題是,我們家爸爸真的沒有拿回來......
幾經詢問之下,
赫然發現,原來拿走玩具車的,是隔壁桌的爸爸,
店裡的店員以為車子本來就是他們的......
店員於是問我,要不要調監視器畫面來報警?
我當記者的朋友也說,乾脆直接把事情報上電視新聞,
讓大家都看看,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糟糕行為.....
我認真想了一下,
今天我丟的不是手機,沒有個資外洩問題,
也不是結婚鑽戒,損失並不重大,
所以,我決定算了。
如果報警處理,
這對父母就會因為一輛199元的玩具車,
留下難堪的紀錄。
如果直接做新聞,
那麼他們所有的親友,
就會看見他們,當著孩子的面當小偷,
而且全程還被監視器錄下來,
這一輩子,在家人朋友間,傳的會有多難聽?
說我怕麻煩也好,說我婦人之仁也好,
我只是不忍心,
這對父母毀在一輛玩具車上。
希望所有曾『因惡小而為之』的人,都有警惕,
老天真的有眼,做壞事,絕對不會沒有人知道。
為人父母的你,怎麼能有這樣的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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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爸爸媽媽們的回文。
是的,沒有檢查好所有東西就離開,
的確是我疏忽了。
我也會機會教育自己的孩子,
以後身邊的東西一定要留心。
不過,我也實在沒有想到,
真的會有人,
當了父母帶著孩子,
還這樣順手的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底下有幾位媽媽說,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現在有很多人就是這樣。』
我實在不太敢相信,也難以苟同。
果如是,那實在太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