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老公固定給婆每月5000生活費(純她個人花用)
後來她自己說若想要她晚上煮飯的話就再另外給她菜錢
後來決定貼她3000,但不用她天天都煮(我知道她本來就是不太常煮飯的人)
但經過1.2個月下來 發現她煮的次數越來越少...有時還一整星期都沒煮的
變成我們自己外食的機會更多 相對的付擔也增加
跟各位媽咪請益 是該開口跟婆婆說明呢? 還是就這樣下去....
3000說多不多 但說少也不少... 也夠我和女兒吃一個月晚餐了吧
好多媽咪給我看法..謝謝
先說我們家的情況 雙薪家庭月入約6.5K 住新北市
有公婆要養(無工作) 有小孩要養(幼稚園1K) 有房租要付(租房1.4K)
家中水電費生活用品 只要是要花錢的都是我們倆夫妻要支付 無假他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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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想如果不想請婆婆煮了 我想自己外食的話 該怎麼講?是叫老公開這個口嗎??
因為真的都不知道婆婆到底哪天才會煮.... 又不可能天天問她....
大家都誤會了 沒有3000塊要能煮一個月的晚餐
我文內有提
她可以不用天天煮 是"她"想煮就煮
但現在重點她有時是連煮都沒煮(4月過一半了只煮過2次吧)
我知道3000菜錢不多
5000生活費也不多
但雙薪的我們能給就這樣 二份薪要養5口人 大家也互相吧
老公是沒說什麼..因為他都常態加班所以晚餐都外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