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媽咪
我11月30日己辦離婚 小孩的監護和撫養都為前夫
(妹妹現在2Y5M)從小到大都是我自己在代
但在協議書理 我們有協議說 女方我若有空時六日可把小孩接回和我同住
週一在送回去他那理 一開始我們也是這樣 但過二個星期以後
我前夫和前婆婆就打電話來亂 說這樣小孩接回去他們很難代
後來雙方約在前夫的店內要討論妹妹安頓的事情 但發生很激烈的口角 且我前婆婆還對我動粗而我前夫確也在扎自己的店 之後我有去報案了
後來經過電話溝通後 我們協議是星期六或日 其中一天我可代妹妹出來玩
但當天晚上就要送回去給他們 我是想問說 因妹妺現在是剛好在很好動的年紀 難免或多或少會受點小傷 或是感冒有的沒有的
我現在就是怕說 若真不小心讓妹妹受了傷或是送回去時他剛好發燒有的沒有的 我前夫和前婆婆會一直來和我亂 所以有和前夫協議要簽一份切結書 但我內容要如何填 才對我比較有保帳
我真的很怕我前婆婆一直找機會來亂 我是小孩的親生媽媽
我當然近可能的保護我的小孩 且若是生病我當然也會第一時間代妹去看醫生
但我前婆婆只要一提到我就會很激動 且我和我前夫離婚也一半是我前婆婆的關係 我真的超怕他們找到任何機會就會一直來和我亂 我真的沒那個命陪他們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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