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一句話:刑法是用來遏止犯罪、保護好人的。
一般人是怕死又怕痛.
對於怕死的加害人-->死刑
對於怕痛的加害人-->鞭刑
對於不怕死又不怕痛、怕死又怕痛的加害人-->死刑、鞭刑都可
在現今台灣..(物慾橫流.價值觀亂七八糟)對於犯行重大且確定者,在還沒有引進鞭刑前,死刑制度有存在必要...前面有人說過,制度放在那裏..不一定要執行..但有恫嚇效果,而且,一般善良老百姓為何要成為加害人吃牢飯或求死的工具兒或在恐懼中??!!
(原作者於 2015-06-02 13:31:22 重新編輯過)
先說了
我不挺廢死 也不挺反廢死
但我覺得廢死聯盟根本沒啥立場說啥正義
因為既然她們知道我們國家的被害者保護制度做的有多爛
那為啥麼這麼喜歡控告別人
而且被告者只是無聊在網路上發表白目的言論而已
那些人根本不是罪大惡極的人
但坐在審判位置上的,是人,不是神
憑什麼由人來決定言論自由的界線
難道這些控告就不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
已經很多人反應這些控告影響生活了
為啥面對這群人就不能用教化的「治本」的方式
真是兩套標準耶
我無法理解廢死聯盟口口聲聲說"死刑無法遏止犯罪",
難道廢死就可以嗎?
舉目所見,現在有哪個先進國家光靠教育和社會福利就能使人民完全不犯罪也不隨意殺人?
社會中本來就有少數心理和行為異於常人者,
不讓少數犯罪者付出該有的代價,不在乎人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卻要求善良的多數寬容的看待犯罪者的人權,
這算什麼邏輯?
死刑存廢在台灣跟本是個假議題
重點是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這些無差別殺人魔都是弱勢窮人居多
死一死根本沒人在乎
哪天有個富二代殺了人,要不是媒體被擺平、就是法官被擺平
法條就算寫唯一死刑,法官也不會判的
還輪得到大眾在那裏義憤填膺!?
(原作者於 2015-06-09 17:03:58 重新編輯過)
執法者會去執法已經早就知道了自己可能承擔的因果。他們才令人欽佩,請問有幾個人真的敢槍斃罪犯的?那些殺人犯殺人就像在捻螞蟻一樣,還不令人髮指嗎?
現在教育連管教的問題都無法解決,管教可以被講成體罰,誰敢管?如果個體的自我控制性這麼差,我到還真只相信嚴刑峻法,如果不想死為何要犯法?對於這些以殺人為樂的人,要人原諒他,你怎麼不先去給他們虐殺性侵看看,或者說讓你的家人子女朋友一起去給人犯罪之後你們在來說廢死。
廢死一直講,誰都知道任何人都沒權力執行一個人的生死,但不代表就可以廢死還不帶任何條件嚴懲他們。
他們犯罪本就沒有可以原諒的空間,還對社會有益處?如果安分守己益處就沒了嗎?活著的人往後貢獻不會更大嗎?
他們不除,放著讓他們殺好人,放出來繼續殺,請問是有什麼益處?還得尊重他們的人權,請問被他們虐死的人和受傷害的人人權在哪?
要人權可以,把那些犯罪的人給他們一個區域,派火力監控,直接讓那些罪犯都關在一起就好了,生死自己想辦法,既然法治民主社會不適合他們,就像那裡成為地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