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公司+1 怕員工計較嫌小氣的都會聰明的避開這種監介, 隔週一再報到, 就可以理所當然的不計假日薪水了:P 題外話, 我之前待過一家公司, 在二月離職, 原本要撐到二月底, 但懷孕不舒服, 就提早離開. 結果, 那家公司有夠過份, 居然"按日計酬", 過年期間的薪水都不算給我... 舉例 2/8~2/16 過年 2/17~2/25 我還有上班, 但撐不下去, 懷孕初期坐火車很辛苦, 沒人讓座 結果, 只算2/1~2/7, 17~25, 再扣掉週休二日, 只領到13天薪水(月薪/30), 有沒有很過份.... (原作者於 2012-09-20 14:58:2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