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善事還願,一定要讓大家知道!

小小亨利
小小亨利 2012-03-28 13:20:34 版主 8709

前陣子去廟裡許願,實現了!現在要還願警世做功德!

以下這些很重要自保的方法,一定要知道哦!(也歡迎轉貼一起做功德)

1.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

行人只要在斑馬線或枕木紋...等行人穿越道上行人有絕對優先通行權

因此即使行人闖紅燈被撞,肇事車輛還是得負刑責

你知道嗎?當行人經穿越道上過馬路闖紅燈被車撞,駕駛人要負全責。高雄市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昨天指出,目前許多人對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有著錯誤認知,有些人甚至以為自己是肇事者,鑑定後才知道是受害者。 車鑑會表示,曾有名婦人經行人穿越道過馬路,半途看到紅燈,再折回時被車撞。被撞傷的婦人認為自己有錯,只要求駕駛人給予小額賠償,但駕駛人以為自己沒有錯,堅持不賠。最後送交車鑑會鑑定,判定駕駛人要為肇事負全責,雖然駕駛人深感不服氣,但是只能接受。

車鑑會指出,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五花八門,內政部警政署今年起對交通事故責任判定強調「絕對路權」概念,但是許多人對「絕對路權」仍是「霧煞煞」。肇事之後經車鑑會判定肇事原因之後,才恍然大悟,但為時已晚。「絕對路權」就是行人要走人行道,不能任意行走在車道;汽、機車也要依道路標示分道而行,如果走在不屬自己路權的道路,就觸犯到他車或他人路權,一旦發生事故,違規者就必須負擔絕大責任或全責。車鑑會說,一般人都認為紅綠燈是行人與車輛通行的「最高指導原則」,但是在「絕對路權」概念下,行人擁有行人穿越道「絕對路權」,紅綠燈只是行車管制號誌,管制車輛,不管制行人,行人就算闖紅燈,駕駛人看到行人仍要讓行人優先通行。

相對的,如果行人不是走在行人穿越道,隨意穿越馬路肇禍,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何以車鑑會鑑定判定駕駛人要為肇事負全責?車鑑會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本案的駕駛因此被判定應負全責。這條行人優先的條款既非新條文,更不是新修訂的,它已經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酣睡數十年了,直到九十二年警政署特別強調「絕對路權」才悠悠甦醒過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何以如此規定?其立法精神何在?台灣市區道路設施師法美國,路幅無比寬闊,八線道、十線道,甚至十二線道者比比皆是。行人以血肉之軀行走,是道路上最弱勢的用路人,倘若行人通行至半途遭遇燈號切換,卻又不幸遭遇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的粗心駕駛,極易造成行人的傷亡。

2.有在拍賣網站上購買到仿冒或盜版的產品,記得要到賣家那裏留下負評自保!

這是發生在我堂妹身上的真人真事,半年前她在露天一個賣Burberry包包的賣家那裏買到一個仿的包包(其實就我堂妹的說法,她自己也知道那是仿的,因為價格差太多了嘛!)可是堂妹只是偶爾要參加聚餐時才用而已,不是打算天天用就想說沒關係.但就在上上個星期,突然被要求去警察局說明,因為那個賣家被檢舉賣盜版仿冒品,保智警察(我也是第一次聽到原來台灣有設立這樣的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警察)破獲了那家公司後,從他們的出貨記錄裡找到我堂妹還有其他買家的資料.警察看她的回評不外乎就是拍賣網制式的好評回覆,當然我堂妹本能地宣稱不知道是賣仿的,畢竟並不是每個人對這些精品都很了解,所以原本應該沒事了。可是壞就壞在他們偵查時發現我堂妹的帳號同時有購買了露天某家賣盜版巧虎DVD、童書MP3還有韓劇的紀錄,也都是給賣家留下好評,而盜版的巧虎跟盜版燒錄CD從外觀就很好辨識,所以我堂妹這次想辯解也辯解不了了。請教律師後才知道其實台灣目前的法律買盜版是沒有刑責,可是因為很多賣家會自己去留正評來提升自己賣場的知名度跟公信力,法官有時會從嚴認定說你有協助廣告犯罪事實,跟賣家可能是一夥的,那就有刑責問題了.

不過更糟的還在後頭,天真的表姐竟然把看完的韓劇放上去賣,還好只有放一件且沒賣出去,現在因為他們考量我堂妹只是個家庭主婦,沒有什麼收入只靠老公一個月3萬多還要養3個孩子,可能只罰個八萬、十萬之類的,但清清白白的紀錄肯定沒有了,會留下汙點,日後如果要辦公貸、考公職、申請良明證都沒辦法了,本來她還打算等孩子大一點,上小學後去考普考說.

那個保智警察還跟我們說,還好堂妹沒有賣成,不然刑責肯定沒有這麼輕了。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在網拍不過是有意或無意買到了盜版或仿冒品,一定要記得去回負評自保,其實賣盜版的賣家也不會在意負評,因為他們本來就有很多帳號在用,隨時都有人頭帳戶在替換,所以給負評也不會怎樣,但買家至少可以自保,而且假如日後買盜版也有刑責的修法通過後也比較不會惹上麻煩!

有問警察如果不公開交易記錄是不是比較安全,警察說這樣其實也沒有用,因為拍賣網站內部還是有詳細的交易記錄資料做帳用,一旦正式起訴,他們都得全部提供給警察辦案,不然也是會被告隱匿犯罪。http://www.tipo.gov.tw/iprp/ch/index.aspx 這是台灣保智警察大隊的網站 (上面都有案例宣導,三不五時會提供高額檢舉獎金)

於2012-03-29 11:44:40 補充發言
謝謝媽媽們的指正,不過我寫的這個真的不是謠言 看了大家都留言真的好難過... 我也不是在鼓勵行人闖紅燈 像我家爸爸平常開車很衝,遇到斑馬線闖紅燈的行人很兇 他都以為如果發生事故責任一定是行人要負責 但事實不然,我只是分享這篇文章提醒其他駕駛人 有些人質疑這個法令有問題,但這個法也不是我設的 而且文章有解釋是顧慮到行人是弱勢 特別是老弱婦孺,如果過馬路過一半變紅燈 駕駛人以行人闖紅燈為由傷害了行人那是不對的 所以許多國家的法律才會立法保護行人 而且文章也寫的很清楚,只有在斑馬線才是 如果行人自己穿越馬路當然就沒受保障了 還有第二篇盜版的文章我是說如果不小心買到盜版的產品 可以用那樣的方式自保,也不是鼓勵大家去盜版 因為我自己也很看不起買賣盜版的人 可是自己曾在拍賣網站上上當(有的賣家寫的很不清楚) 所以才建議其他人可以這樣自保啊 我相信這篇文章應該還是有幫到人吧? 我誠心地這麼希望着..
✡✫ ✬ ✭
金員外 2012-03-28 13:28:21 #1F
 
我在做善事還願,一定要讓大家知道!_1F_img_1 (原作者於 2012-03-28 13:28:54 重新編輯過)
火龍果媽媽
火龍果媽媽 2012-03-28 13:49:43 #2F
 
妳真的是在做善事… 謝謝分享…^^
Regina
Regina 2012-03-28 14:03:34 #3F
 
所以以後大家儘可以等到綠燈最後三秒鐘還要搶過馬路,反正路權是你的,車子撞死你,是車子的錯不是你的錯?!(這件事情你會跟你小孩這樣說囉?) 以後可以明明知道它是盜版品、仿冒品,也可以買,管它啥狗屁的智慧財產權,便宜最重要,花點小錢在喜宴上裝面子,記得給賣家負評就好。(以後小孩發願要當服裝設計師、時尚設計師,嘔心瀝血搞了半年畫出來的服裝,發表會隔天,夜市就出現一堆仿品,一件399,那時候可千萬記得很驕傲的跟你小孩說,是媽媽當年有提醒大家不用理會智慧財產權的) 廣為宣傳這樣的邏輯是做善事?!哈! 我在做善事還願,一定要讓大家知道!_3F_img_1
諸羅樹蛙
諸羅樹蛙 2012-03-28 14:23:11 #4F
 
................ 抱歉,這篇買盜版給負評這部分不能認同 我覺得不是做善事,是教大家鑽漏洞 我在做善事還願,一定要讓大家知道!_4F_img_1
藍小玉
藍小玉 2012-03-28 14:24:08 #5F
 
嗯....哈哈! 這兩點真的是.....很瞎!!! 應該要說 1.即使是綠燈過馬路還是一定要走斑馬線 2.抵制盜版.不買仿冒 其他的投機瞎話該省略唷~
小老虎不吃菜
小老虎不吃菜 2012-03-28 14:35:47 #6F
 
不敢苟同的觀點= =
第一點..說實在的..非常不妥,也非常不正義!
kiki071212
kiki071212 2012-03-28 14:43:02 #8F
 
妳寫這篇~~越看越怪 確定是做善事嗎?
曉蕙媽咪
曉蕙媽咪 2012-03-28 14:47:11 #9F
 
不好意思 我光看標題就先大笑了 再看內容 笑到不行 ^^" 真是不好意思
Regina
Regina 2012-03-28 14:52:44 #10F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何以如此規定?其立法精神何在?台灣市區道路設施師法美國,路幅無比寬闊,八線道、十線道,甚至十二線道者比比皆是.... 請問,這是說哪呀?台灣有這樣的地方,12線道比比皆是?拜託版媽說一下,好讓我這井底之蛙見識見識一下世面 我在做善事還願,一定要讓大家知道!_10F_img_1

圖解媽媽百科

特別企劃

盈翠絲媽咪的毛髮蓬鬆感
盈翠絲媽咪的毛髮蓬鬆感

盈翠絲媽咪的毛髮蓬鬆感

媽咪最愛的養身補體神器,桂格滴雞精試用滿意度100%
媽咪最愛的養身補體神器,桂格滴雞精試用滿意度100%

媽咪最愛的養身補體神器,桂格滴雞精試用滿意度100%

媽咪投票趣

母親節最想聽到孩子跟你說哪句話?

※可複選1~3個答案

精選專題

more >
幼兒園選校秘訣,這些眉角別錯過
幼兒園選校秘訣,這些眉角別錯過

幼兒園選校秘訣,這些眉角別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