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華盛頓22日電) 美國司法部今天表示,印第安納州1名男子因製作及散播兒童色情照,被判處315年徒刑。
司法部刑事部門助理司法部長布洛爾(LannyBreuer)表示,現年25歲的波士蒂克(David Bostic)對社會上最易受傷害的兒童,做出令人髮指的性侵行為。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電腦部門的威爾希(Michael Welch)表示,這是FBI探員調查過最重大的兒童色情照案件之一,國內外約20幾名孩童被解救出來。
波士蒂克於6月認罪,他製作孩童色情照片,這5名孩童年齡都在4歲以下,其中還包括1名2個月大的嬰兒。他接著將部分影像拿到網路上做交換。
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男拍2月嬰色情照-判315年-113509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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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很感慨!我想知道 如果在台灣 法官是會判無罪還是3年?????!!!!
看看人家 想想自己!
另外今天法官歧視導盲犬進入法庭的事件 如果傳出去 真的也會變成國際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