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預產期是11月初,因為是職業婦女,所以還是必須每天上班!
這個月的月初我問公司的HR,我們公司有沒有安胎假可以請?
因為我真的很不舒服沒辦法工作。HR告知我們沒有安胎假,但是
勞基法規定有三十天的半薪病假,可以直接請這三十天!
前幾天我跟朋友聊到安胎假,她說她們公司真的安胎假最長可以請到
一年呦!!還提供一個連結給我看: http://tw.myblog.yahoo.com/tvi-tw/article?mid=1503&prev=1504&l=a&fid=16
於是我上來BBH爬文,有的版媽說有安胎假,有的說沒有。
假設勞基法真的有為什麼我們公司敢違法啊!!
有沒有版媽有經驗或是在人事部門工作可以幫我解答一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