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支持教育部在中小學教育納入同志教育
連署訴求: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好性會)2011年4月10日 聲明稿】
中小學是教導多元性傾向的最好時機
支持教育部在中小學教育納入同志教育
近日以來,網路上有一個「反對教育部在中小學教育多元性傾向」的連署避免國小、國中學生從「同性群友期」進入「同性密友期」的階段,學習多元性傾向,而造成兒童與青少年在「性別認同」及「友伴關係」上造成混淆、影響身心健康之發展。連署活動雖聲明「不歧視並尊重個人之性別傾向」,卻反對在中小學中納入多元情慾與同志教育。正如臺灣青少年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卓耕宇所說,「拆解這背後存在的雙重標準,揭露與反映的又是一樁社會的同性戀恐懼(homophobia)的連署行動」。
我們認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性別平等教育包含同志教育,反對同志教育,就是在反對性別平等教育。聲稱反同志教育,而不反對性別平等教育,是前後矛盾、自打嘴巴。這種忽略兒少同志感受的教育,造成對同志的歧視與偏見,是不適當的教育。我們應當譴責這種挑起族群對立、煽動民眾相信將同志污名化、將兒少弱智化的論述與連署。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等團體,提出支持教育部從中小學納入同志教育的十個理由:
1. 重視同志的生命價值:同志的生命是真實的生命,同志教育就是生命教育,同志教育是最好的生命教育,不應忽略同志面對逆境成長的生命價值。
2. 減少性傾向歧視的初級預防:從國小開始進行同志友善教育有利於減少性傾向歧視,與對同志學生的霸凌,是免於性傾向歧視的初級預防。
3. 正視兒少同志存在事實:青少年性傾向自我性傾向認同時間提早,需及早正視兒少同志存在的事實。否定與漠視青少年及兒童同志的存在,是歧視,而不是尊重。
4. 有助減少同志孤獨無望感:同志教育無法將異性戀變回或教育為同志,更有助於國小、國中就已經自我認同的同志學生自我肯定,而不感到孤獨無望。
5. 同性密友期無法解釋同性關係:「同性群友期」進入「同性密友期」只是異性戀中心的想法,很多同志朋友在小時根本沒有同性密友,反而是跟異性朋友特別好。
6. 免於陷同志於異性關係:有助於同志免於嘗試交往異性朋友、相親、進入異性婚姻而造成兩個家庭的傷害。
7. 同志興國,情慾無關道德:反對將異性戀婚姻視為神聖,無論異性戀或同志情慾都無關品德,從歷史來看,同志的傑出表現不但不會亡國,反能興國。
8. 反對獨尊異性戀婚姻:同志婚姻與家庭也可以是幸福的婚姻與家庭,不是只有異性戀婚姻的家庭才能成為幸福的婚姻與家庭及人生的唯一選項。
9. 有利了解多元異性關係:在多元性別的脈絡下,更有助於了解多元的異性戀伴侶關係,因此多元性傾向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教導大家如何正向地面對彼此之間不同,這才是真正的尊重。
10. 同志友善從小教起:學童對於同志的歧視與偏見根深蒂固,要消除偏見與歧視已十分困難,同志友善教育應從小紮根做起,同志友善教育刻不容緩,需要更多人加入尊重多元性別特質的行列,讓悲劇不再重演。
詳細內容請下載附檔一,或連至連結二閱讀。
教育部中小學納入同志教育的政策一點也不倉促
中小學納入多元性傾向不是倉促的政策,而是遲來的正義。在2005年即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早已明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自2007年以前經過多次會議討論, 2007年5月公告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性別平等教育重大議題多年,至100學年度實施97課綱經過數年,不但並非倉促的政策,而是經過無數次討論及與教師們溝通,經過教育與宣導、充份討論下的政策。
很感動、很難得這些長期發表歧視同志言論的團體與個人,總算表達「尊重且不歧視個人性別傾向」、「不對同志團體或個人作人身攻擊」的說法,為遲來的政治正確說法。但很可惜的是,一方面說「不歧視並尊重個人之性別傾向,但是反對在此年齡教育階段中加入多元情慾與同志教育」,是表面對同志不歧視,但私下攻擊同志的偽善行為,是假友善之名行真歧視之實。如果擔心在國中、小有「同性群友期」進入「同性密友期」的狀況不適合教,那或許我們可以考慮從幼稚園開始。
你可以怎麼做:
1.大家告訴大家:正確的且多元的觀點
2.教導正確的性別平等教育(性別教育、情慾教育、同志教育、性教育與安全性教育、生命品格教育)
3.以身作則看重多元婚姻與家庭事實與價值、活出多元、尊重與良善榜樣
4.肯定青少年同志、兒童同志的存在,支持中小學實施同志友善教育
5.肯定青少年、兒童主體性,重視青少年與兒童的經驗與聲音
6.親身參與連署活動、請找您身邊的朋友一同連署,共同打擊恐同、恐雙、恐跨、恐性、恐娘,支持教育部中小學納入多元性傾向與多元性別特質的教育政策
(聲明稿由王振圍、許斐凱、黃義筌、許慈芳共同擬稿)
發起團體: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好人團、國立東華大學Rainbow Kids同伴社、慈濟技術學院七彩撿樂社、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性別暨同志研究社(嫐社)、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同志文化研究社、國立中山大學G.Bi.拉同志文化研究社、國立成功大學TO‧拉酷、南華大學彩虹平道、國立中正大學酷斯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性酷社、國立中興大學性別文化研究社、國立臺灣大學女性研究社、國立政治大學陸仁賈、高中生制服聯盟、元智大學性/別元素讀書會、小YG行動聯盟、陽光酷兒中心、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輔導室……(其他團體陸續加入發起與連署中)
官方頁面:http://npo0032.npo.nat.gov.tw/index.php?mod=activities&aid=234
臉書頁面: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13024998710101
事由:http://npo0032.npo.nat.gov.tw/index.php?mod=activities&aid=233
連署頁面: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04914322200
協作平台頁面: https://sites.google.com/site/ejegender/
發起單位: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等團體
--------------------------------------------------------------------------------
相關連結:相關連結一 相關連結二
附件下載:檔案一 檔案二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04914322200
已加入連署的單位(按加入先後次序排列,僅列出前十筆)
中央酷兒文化暨女性研究社
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
百合報社
東吳大學同志合作社
樂欣社團法人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酷兒社
碳酸鈣文創工作室
小客廳瑜珈
TW GNG, Taiwan Gay Nudist Group
第16屆校園同志甦醒日行政團隊
以我們當媽媽的立場是不可能去支持的
會搞出這些東西的人都是那群所謂在"搞教育"的人
我發現搞教育的人會搞出很多名堂,雖然說理想很高,但是衍生後續的問題更多
以前大學時候也修了一大堆女性主義的課,我甚至是女性主義的追隨者
但是後來發現那女性主義的驕傲自大讓我在婚姻裡頭吃了苦頭
慢慢修正自己的心態,才漸漸走出來
我是覺得,無論支持或不支持
都要能去懂得尊重不同性向的人
我是認為與其讓孩子在懵懂中產生錯誤的認知
或是因為不認同不同性向的人而產生的攻擊行為(ex言語或肢體霸凌)
倒不如我們做家長的就先教導孩子"尊重"這一門課
認識同志教育並不代表我們要教導孩子走入同志生活
可以不認同,但也請要"尊重"
不論是否要納入這樣的課程,我認為這才是重點
到底是少數學術界主導教育方向,還是我們父母可以選擇我們孩子要接受的教育?我的孩子不如我想像的晚熟,但也不是你們想的那麼早熟!主張者到底有多少人真的是代表父母一方的團體?有多少人真是辛苦走過半輩子的父母?請不要再幫我們為人父母者擅自決定重大的思考教育模式,你們已經侵犯到我們應有的自由權!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1 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
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________________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性別平等教育法與細則內容
什麼時候准同性婚姻與多元性別了?
難不成還可違反民法與刑法
這教未成年學生 可以嗎?
我真的覺得教育很重要,帶來的改變是所有家長的寶貝都可以受益的。
轉貼一篇給大家參考,或許大家先想一想,你心中的排斥/恐懼是否是因為不了解? 實際上你排斥或恐懼的部分,有這麼可怕嗎?
公主漫步雲端: 對孩子負責的方式:友善同志教育
出處:2011/0516《台灣立報》
by 卡蜜兒
這幾年,覺得中小學校園孩子蠻大一個差異,是她/他們比較不會為著青春期的生理變化感到困擾。10年前我還聽得到女孩們為著同儕嘲笑月經比人家早來,或是關注同儕的生理變化。老師、家長覺得「學校都有教」,孩子們會覺得「這是正常的」,反而若有少數人去嘲笑人家,反而顯得有些「不合時宜」了起來。可是,真的就在沒多少年前,孩子可以因為操弄這種歧視別人生理變化的語言,得到友誼的勝利,或團體的權力。
不過,做為教育工作者、家長,完全沒有喘息的時間與空間。雖然上述現象顯現出學校性教育的成功,不過這些教育仍然僅止於「生理現象」的教育,在生理、情慾探索、親密關係的經營上面,還是非常有待進步的。只是許許多多的女孩、男孩,不用因為別人可以罵她「你月經來」「你有夢遺」,而覺得是「奇恥大辱」。
在我們心裡很清楚,這些恐懼完全是因為「不了解」而產生的。一但實際認識、甚至體會後,恐怕也會覺得,去嘲笑別人「月經來」,甚至因此得到某種勝利,實在是很可笑的事。但我們也無法去「安慰」被笑的人說:「這沒什麼,是別人無知才要這樣傷害你/妳。」因為那種被傷害的感覺、不舒服的感覺是真實又無法輕易平復的。
這種嘲笑、恐懼的主題,近年來轉移到「同性戀」「不同性別氣質」的「新主題」上。基於對非異性戀的不了解,因不了解產生的恐懼,於是轉化這樣的恐懼成為攻擊別人的武器。透過指控別人「很娘」「很T」,區分我與別人(他者),得到屬於我同族類的朋友、夥伴,贏得團體中的權力。可以稱之為「恐異氣氛」嗎?恐懼與我有異的人、族群、性傾向。
這種不理解產生的集體排斥、欺負、霸凌現象,「恐異氣氛」,也如同10年前的「月經」主題一般,靠著教育才解促進認識、增加知識,產生力量。產生保護自己的力量,產生抗拒別人歧視的力量。因此性別運動團體、教育工作者才會認為台灣的教育環境一定要加入認識同志、友善同志的的內容,然後也好不容易讓教育部按步就班地列入課綱,打算逐年實施。
只是「恐異氣氛」在這個主題上,顯然非常地強大,大到硬生生中止一個國家教育機關安排好的進度,枉顧過去所有的討論與努力,以及年輕孩子們的受教權。於是她/他們依舊陷在危機四伏的校園,被「恐異氛氣」教育成「恐懼同志」的成人,拿著「同性戀」這樣的字眼當武器,攻擊人,被攻擊。
(原作者於 2011-05-22 12:40:13 重新編輯過)
kkkkkkk(搞不清楚有幾個k啦)大大說:
中華民國憲法
第七條 (平等權)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性別就男女兩個
想在性別上做文章
連憲法都要修
------------------------------------------------------------
這樣解讀憲法實在是非常奇怪
這一條憲法只說無分男女一律平等,但是有說明性別=男女嗎?
同樣,條文中沒有提到老年或中年,所以法律是暗示老年中年人不平等嗎? 條文中也沒有提到美醜,所以美醜不同的人在法律上也不平等嗎?
kkkkkkkkkk顯然支持的是: 世界上只有男生和女生兩種人,而且應該都是異性戀;世界上是沒有(也不容許)同性戀、雙性戀這樣的人存在的。所以教授"多元性別"是離經叛道、天理不容的。
只要這樣講就好了,不用把憲法拉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