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一樣~
也都是男方外遇,經濟上也是對方比較好
只是我只有兩個
真的走法院我看真的是很難吧
最多可能也只能帶走一個
小孩成年前不得嫁娶以扶養為優先這點
我倒想反問~如果先再婚的是對方這也通用嗎??
我知道很多人都會說一次跟他拿一筆大的
但,哪有這麻容易!!
對方就是擺明老子拿不出來!!要就乖乖領月薪
真的也只能靠他自己的良心
真是想的都煩阿
耗的太久身心都好累
就為了張破紙!!!!!
我堂姐是兩個小孩歸丈夫,分五年領完整筆的贍養費.
我阿姨是得到巨額贍養費+不動產,領養來的女兒歸我阿姨.
真的是要靠協調啦!
可是基本上,一個離婚女子帶三個小孩會很辛苦......
(原作者於 2011-03-16 10:50:24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