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法律.....幫推....
你可以打去國稅局問看看...
身份證影本千萬不能給....
版媽要勇敢說不...
現在翻臉總比以後出事來得好...
同時也要告訴你娘家的人...
你老公家的人實在真(消音).......
你婆婆也可以當人頭啊.....企....
這不是法律的問題
是版媽要不要當公司的人頭負責人的問題
要當人頭
你老公、婆婆都可以呀
好好的跟你老公溝通
一個沒有信用的人開公司
作生意能成功的機會有多高?
你文中顯然你老公的信用也有問題
如果你也投入了
萬一生意經營失敗
你們就沒人可以救了
千萬不要歐!
看來的確是拿去當人頭用
萬一公司出了什麼事
可吃不完兜著走了
到時候本來是你老公家的事
變成你娘家也會被牽連
到時候你信用破產等等之類的
也是會催討到你娘家去
想清楚吧!
兄弟明算帳!更何況大伯的是關你什麼事?
叫他去吃X吧!
萬一他真的拿你的身份證和印章去設立
我記得是不是公司登記之後
申請發票.發票章的時候.好像需要負責人本人去還什麼的
總之.會有個環節需要本人出現
你就不要去
另外確定申請公司成立後
快寄存證信函吧!
再不行.就只能打官司了
(原作者於 2011-01-14 09:02:17 重新編輯過)
你真傻, 當人頭負責人, 以後公司有什麼債務, 你都要出面來背耶!!
你婆家是看你很好欺負吧!!
我爸當初去當我叔叔公司的人頭負責人,
後來害到我家房子被查封,
我叔叔公司欠國稅局好幾百萬,
也要我爸來繳,
我爸差點被國家捉去坐牢.
後來是我們找到證據說我爸只是人頭負責人而已.
所以坐牢的部分才不了了之.
你要趕快處理一下, 去當人頭負責人是最呆的行為!!
(你老公在幹嘛??!! 知道老婆要被利用還放任家人來欺負你喔!!)
當人頭負責人, 以後公司有什麼債務, 你都要出面來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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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辦過了, 你就慘了~
你可說你身份證被你媽扣押了,要拿去找你娘家媽媽拿~
夫妻都為了可能離婚而不做對方的保人了,還大伯~
如果你已寄了,那你還真是....要有負債一身的準備
常常去國稅局查閱有沒有欠稅吧~如有欠稅,你大伯不繳你就要繳,如你不繳那就等著被國稅局查稅,甚至查封資產....
祝你好運..............
對了
如你已被拿去設立公司,而現在想後悔了...
你是負債人,所以你可以親自拿著證件到國稅局去,辦理公司結束營業~
在還沒出事之前辦理喔~如己出事了要辦理那你就得要將所有的錢全數繳清,你才能辦理結束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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