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律師您好:
我朋友婚後住在婆家,因為夫妻2人皆有工作,丈夫從未給過她家用,所以她負擔自己的生活費與夫妻2人的家用,
她生產後要求丈夫分擔生產費用,丈夫不肯給,才知道丈夫的薪水一進帳戶,馬上被公公全額領走,丈夫只能固定跟公公支領零用錢,所以丈夫的帳戶根本沒錢
朋友剛生產完2個月,這段期間丈夫與婆家未出任何孩子的生活費用,
婆家最近還要求朋友離職在家帶小孩,一開始是說孩子和朋友的生活費要朋友拿出自己的存款來用,朋友不願離職,
後來提出一個月給朋友一萬5的生活費負擔她與小孩的支出,但是這根本不夠他們母子的保險費與生活費,朋友還是不願離職
對於朋友不願離職,婆家跟丈夫都很不滿,朋友基於要上班且孩子要有人顧,所以已回婆家住了幾個星期,但是丈夫不聞不問
朋友有找丈夫談,請他跟家裡拿回他的錢,但是丈夫當孝子,不肯開口,甚至家裡現在不給丈夫錢,丈夫都花朋友的錢
1.請問在丈夫不肯開口的狀況下,朋友有無辦法跟婆家拿回丈夫的錢呢?
2.如果丈夫與婆家都一直不願支出孩子的生活費,可否提告呢?
3.如果朋友要提出離婚,該準備哪些證據才能得到監護權、孩子的撫養費、贍養費呢?
4.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制,離婚財產是對半分,但是丈夫的帳戶都沒錢,而朋友的帳戶有錢,那麼朋友的財產是否會被剝奪?有無任何方式可保有朋友自己的財產呢?
5.她丈夫婚前並未告知錢都被公公拿走,孩子出生後也不願負起照顧責任,還要求妻子拿出錢來負擔他們的生活費,甚至用不予理會來對待他們母子,企圖讓朋友提出離婚,而基於夫妻共同財產制,她丈夫還可能得到朋友的存款,那麼這樣可否依婚姻欺詐提起告訴?如果可以,需要什麼證據?
6.因為朋友回娘家住已經幾個星期了,丈夫是不是可以依不履行同居義務對她提起告訴呢?如果可以,朋友是不是必須先回婆家住,收集證據後再提出離婚?
煩請給予專業建議,非常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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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解答。
目前朋友的老公不願離婚,
他說他不是不給家庭支出,而是朋友必須聽婆家的話辭職,才願意給1個月1萬5的生活費。
但是朋友不可能離職,所以他們也不可能給孩子的扶養費。
請問:
1.如在此狀況下提出告訴,會不會變成朋友的錯,反而讓對方有合理的理由不用支付孩子的生活費,或是朋友必須被迫辭去工作呢?
2.朋友的老公說朋友必須離職才給孩子的扶養費,以此逼迫朋友離職,朋友可以控告他威脅嗎?
3.如果朋友要提出支付生活費的告訴,需準備哪些證據呢?
再次感謝您!
律師您好:
我的友人這陣子一直跟丈夫協調離婚事宜,
丈夫堅持不願離婚,
而且一再追問友人婚後賺了多少錢,
甚至跟友人說,他想辭去工作....
友人的另一位朋友跟友人說:
這種狀況如果要提出婚姻訴訟成功離婚,
她必須在外租屋住半年以上,
不能在娘家住(目前她跟孩子都住娘家),
請問是這樣嗎?
另外,如果友人真的無法離婚,
要依法要求丈夫共同支付家庭生活費,
請問:友人給娘家父母的保母費,可以列入要求支費的範圍嗎?如果可以,是否要請娘家父母簽收據?
因為男方目前完全沒錢,而且似乎對夫妻共有財產制也請教過律師,
如果現在友人開始把錢過戶給她家人,請問合法嗎?(如果不合法,那麼她丈夫一領薪水馬上就給他父母,是否也不合法?)
煩請解答,
再次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