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辦理政府補助一直辦理不下來.
原因"前年"我哥哥偷偷幫我女兒辦撫養.
那98年度的報稅呢?我只知道當了媽媽就必須非常務實(或現實)和堅強(或強勢),你是寶貝們最重要的親人,如果其他家人協助的資源有限,你應該有所取捨,怎樣作,尤其在經濟收支上,對你們才最有利. 加油!
加油! 快快申請!(8/13截止)營建署租金補貼$3600/月
《申請期限:99 年7 月5 日至99 年8 月13 日止》
諮詢服務專線:(02)2772-8333(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不休息)
可自行至各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之建物登記謄本,租約上有房東ID可申請電子謄本更快.
一 詳細資訊
http://ehi.cpami.gov.tw/Net/news/newsview.aspx?id=206&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二 作業規定
http://ehi.cpami.gov.tw/Net/news/newsview.aspx?id=295&&idDetail=y
三 申請書
http://ehi.cpami.gov.tw/Upload/file/99%E7%A7%9F%E9%87%91%E7%94%B3%E8%AB%8B%E6%9B%B8(1).pdf
八、申請租金補貼者,應檢附下列書件,於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夫妻分戶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家庭成員具備下列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者,免附:
1.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原住民:戶籍謄本。
***3.單親家庭:戶籍謄本,另依申請人之條件檢附就學證明影本、配偶服刑證明影本、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證明影本或無謀生能力之證明。**
4.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一年內曾經受家庭暴力侵害之證明,如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以警察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報案單或政府立案之醫療院所開立之驗傷診斷證明書證明者,應同時出具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以下簡稱家暴中心)轉介證明單。
5.重大傷病者:醫院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6.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該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影本。
(四)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五)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租賃契約影本。
(七)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八)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九)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或依親居留證、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或出入
國(境)紀錄證明。
你可以打電話去市政府的兒少處,告知社工你的情形以後,他們會到家裡訪視可以辦理弱勢家庭的補助,一個月3000元,最長可以補助一年,你趕快打電話吧,這次是我遇過最有效率的社工,一個禮拜就讓我過案了
你可以試試辦..特境婦女(條件比兒少寬)..雖然補助款較少..但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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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請教一下~ 我之前去公所辦特境的~
那時她有問辦多少的? 公所人員說 兒少比較低???
特境比較高??
是這樣的嗎??
兒少補助,一定要自己獨立扶養,而且 補助的對象是孩子 而不是 大人和小孩!
你哥哥偷偷辦 扶養你的小孩?? 那也要你的證件和同意,不然你可以去撤銷阿!
也可以說你不知情,甚至可以告對方 偽造公文書!
特殊境遇,記得只能申請一次,大概 最多 二萬還是三萬吧!
還有馬上關懷....
你是被趕出來,你要確定你是離婚 小孩的監護人是你,沒有接受 對方的扶養條件.
1.確定是離婚身分
2.確定你是監護人
3.確定可以獨立戶口
4.國稅局申請 全戶財稅證明[你 和 二個孩子] 身分證 印章,申請孩子的 藥袋戶籍謄本OR戶口名簿,最好孩子有印章
5.找村里幹事,拿申請表.[現在應該都已經合併表格了吧]
6.孩子的存摺影本,沒有的話也可以用監護人的,
7.第一次申請,還要附加 離婚協議書OR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
8.全戶的戶籍謄本
9.切結書[填寫申請表的時候順便寫,格式不定,主要就是要保護公務人員的啦]
大概是以上這些...
不過,各縣市的補助 不一定,桃園縣是 一個孩子 補助 1500, 我只能說,補助只是一種補貼,好手好腳 還是要靠大人,努力工作賺錢,要挖 政府的錢,不是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