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身懷六甲加上又沒工作,為了小孩的奶粉錢,不得已才想出上網賤價賣尿布的招數,沒想到會因此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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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社會?
騙錢的事,"沒想到"會觸法?
不然什麼事才算犯法 ?
根本就是藉口
台灣社會真是病了......
我雖然沒被騙
但一直關心這個事件
如果記得沒錯,當初不是有一個自稱是吳xx的姐姐出來澄清
還講了一大堆有的沒有的
所以她應該是"有預謀"要騙錢的
怎麼現在才在說"沒想到會因此觸犯刑法"...
真的令人生氣
為了小孩的奶粉錢,不得已才想出上網賤價賣尿布的招數,沒想到會因此觸犯刑法。
上面這一段話好奇怪唷....
蓄意騙錢,會有"沒想到"犯法這件事嗎???
這是記者寫的,還是她說出來的ㄚ??
沒想到的應該是花了10萬元匯錢買尿布的人吧???
他最可惡的是...事情爆發後,還把大家耍的團團轉!!!
根本是一場計畫很久的騙局,才不是不得已、不知道會觸法的說詞...
事情一開始爆發時,他還在bbh發文,搞出一個第三者陳心怡,
說錢都是被陳心怡拿走的,他自己也是被害人...
他去警察局做筆錄時,也說是陳心怡拿走的(膽子大到連警察都敢騙)...
當時我們一群媽媽要他把事情講明白,不然就要去報案,
他還在自己的日記上寫說我們要逼死他~
接著搞出一堆說要賣屋賣車還錢的拖延說詞...
之後在今年農曆年前後,被刑事大隊曉以大義,
加上他一直交代不清陳心怡的事情,最後才坦承是自己A了錢~
真的有夠可惡的!!
雖然我已經做好拿不回被騙的錢,無力雲也有可能因為生產而減刑,
但我相信他終究會有報應...只希望他無辜的孩子能不受到他的連累!!
本來也很心動
但看到很多人下標就想可能要很久才能拿到貨
就作罷~~一念間救了我自己
但~~~吳小姐會不會太可惡ㄚ
妳委屈什麼
被妳騙錢的才委屈吧
老公不給家用是被害人害妳的嗎
更何況自身還是個媽媽
真的很壞心
檢方傳喚吳酈紜(29歲)出庭時,她委屈的向檢察官表示,她婚後先生就沒有再給她錢貼補家用,因為身懷六甲加上又沒工作,為了小孩的奶粉錢,不得已才想出上網賤價賣尿布的招數,"沒想到會因此觸犯刑法"。
"沒想到會因此觸犯刑法"....這個不用想也知道犯法吧!
自己身為母親,沒有作好榜樣....
我本來也是要下單購買的
後來是因為自己的庫存還有
不然我也是被他詐騙之一
快快快....快還錢~大家的血汗錢..快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