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都敢怒不敢言.......包括我家
平常就只有休星期日
一天工作12小時............勞基法是這樣嗎
一堆的"老板"真的有跟著走嗎?
有人真的在查這個問題嗎?
二周工時不超過84小時
那二週144小時呢?
有人敢通報嗎
回家吃自己吧!都沒正常休假了還敢奓望多一天
至於平民老百性的我們該繳的稅一樣要繳,也應該要繳
放假更別講補休門都沒有
颱風假只有休一天,若公佈因為受颱風影響連休2天
很抱歉第二天"扣薪"
我想第三點的意思應該就像我們公司說的
雖然我們週休二日,但原本我們的工時就比勞基法規定的兩週84工時少
(我們兩週82工時)所以即使我們週六本來就放假,依規定公司可不需補假
規定是說協商啦,不過哪有公司會協商的,反正能不放就不放吧
(三) 如果勞資雙方工作時間之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者,則今年「五月一日勞動節」是否應補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
放假更別講補休門都沒有
颱風假只有休一天,若公佈因為受颱風影響連休2天
很抱歉第二天"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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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歹勢~ 我們連一天都沒放...看你要請特休還是要無薪給假...
ps.無薪給假不只扣底薪喔~ 是一天全薪~
(原作者於 2010-04-29 16:32:42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