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現在的法律
根本就是保障壞人..
這種泯滅人性的人
到後來還是有人權團體會出來捍衛他的人權
像這種人
應該讓他處以『人彘』的極刑
不會死喔...
但是他也再也不能害人
不知道這樣人權團體還會不會反對
反正人權團體只是廢除死刑嘛
不讓他死總可以了吧..
如果不知道人彘是什麼
可以google一下漢朝的呂后
怎麼對待她的眼中釘戚夫人的
只是後來也害了自己的兒子=.=
把"牠"送去泰國服獄看看
強姦罪已經足夠"牠"去示眾刷鳥鳥了
強姦親人罪
會直接給"牠"示眾斬鳥鳥
之前看網路看到泰國有這刑法
台灣應該也要上路才對
讓那些"精蟲作祟"的畜牲好好警惕一下自己的行為
+11111111111111111
令人憤怒的畜生...可惡~
給我遇到我一定狂踹他的小弟弟
這種人渣~
令人髮指~生氣
加入連署以行動支持~
不希望在有小朋友受到傷害~
(原作者於 2010-04-29 00:59:33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