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是有規定
加班是要給加班費
每日工時也是有規定
最低工資也有限定
也是要幫員工投 勞保&健保
以上都沒錯
這些規範是公司要遵守的
有些比較沒良心的公司對於一些較弱勢的求職者
本身沒有工作專長的因為本身沒有較大的競爭力
要找工作己不容易所以更不敢要求太多
因為你不接受很多人等著接替你的空位
在兩相權衡之下很多人都會很認命
社會是現實的不管政府規定多少
還是會有很多唯利是圖的壞老闆
尤其是鄉下地方工作機會不多
更會有很多這種情形
其實政府做得再好規範再完善
某些公司其實私下都會跟員工先說
技巧性的將這些責任轉到員工身上
生活的壓力會使人接受這些不公平的事
某些方面來說社會福利越好
其實只照顧到中上階層的人
對於沒有技能或競爭能力不強的人
根本沒用反而會有反效果
間接拉大貧富差距
現在很多都是所謂的"責任制"
也就是說
事情沒做完 請留下來做完
事情提早做完?? 請待到下班時
(通常都會讓你做不完啦)
另外,有規定五人以下公司可以不用強制幫員工保勞保
那健保呢?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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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5人以下的可以不用幫員工保勞保 健保也是吧
你可以去工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