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近不是修法通過14歲以下兒童意外身故理賠取消法案
感覺好不合理喔!還追溯既往保單,這樣叫舊保戶怎麼辦?
就因為是小孩才更容易發生意外事故,怎麼能因為一些謀害小孩的個案就抹煞所有保戶的權益,雖說意外身故理賠有道德風險但我覺得可以調整理賠限額來約束,而不是取消身故理賠這項吧!
壽險部份保險費又貴也買不起,現在也不能加買了,難道都沒任何配套措施
就這樣草草通過法案,這就是為人民著想的政府嗎?
講難聽點如果真有意外發生死亡,叫我們這些沒錢的人都不用幫小孩辦喪事嗎?辦喪事的錢該從何而來呢?當初會保險也是想到這些不足的地方
我個人還是覺得可以調整限額約20~50萬,因為一般喪葬費用辦下來平均這金額跑不掉,這樣的法令還真的是讓人越想越生氣
(原作者於 2010-02-04 18:24:01 重新編輯過)
我歸類一下~
對舊有保戶的影響應該是如是一年一保的險種,在今年度到期後即不再有身故給付此項理賠,保單有附加意外醫療等附約的仍維持有醫療給付
除非是有買終身型醫療者,但就不確定是否有取消身故理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