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老公近15年的婚姻
漸漸的發現
他......只愛他的家人
舉凡 婆婆 大小姑們 一定赴湯蹈火 再所不辭
我是一個對他掏心掏肺的女人
連要我為他死 我都願意
可漸漸的 發現
他是一個對家庭負責任
僅止於對他家
而我跟他及孩子的家 他要我學習獨立 沒事別吵他
家中房貸/水電及孩子的花費他付責
而我一個月賺25000 我自個留著
及每天與孩子的晚餐飯錢
每每到領錢時 他要繳一大堆的帳單
他總會念一次 說 我真爽一個月25000自己花 都不用分攤家用
我與孩子3人的晚餐 一餐要抓在$300 元左右
一個月扣一扣餐費約6-8000元
這樣等於我自己留17000
假日我帶孩子外出也是花我自己
買我衣服買孩子衣服也是花我自己
25000 25000 25000 很多嗎?
每個月都在那跟我津津計較我零用錢太多
幹 你每次朋友來家中時 買瓶酒 都不嫌貴嗎
你一瓶酒 是我們2-3天的晚餐了
很怕東西買我的名子
房子 名子是他的
車子 名子也是他的
就連摩托車 名子也是他的
我名下 他不會想要讓我擁有 屬於我名子的東西
就連保險受益人 寫的也是他媽媽 後來是我要求想要保障 他才填上孩子的名子 而不是我
是有多麼怕 我挖你的錢
即使他今天賺了100萬
他也不會給我10元錢
我不知道現在與你在一起是為了什麼
就只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就為了讓我自己有一個棲身之地
因為每天忙到12點才回家
假日只想到自己的消遣
孩子生病時 我自己帶去看醫生
當我人不舒服時 你還是執意要約朋友來家裡喝酒
只因你不好意司拒絕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