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是阿嬤,一定會覺得在一樓廚房放張簡易床打發我的媳婦很過分,廚房耶,每天三餐鍋碗瓢盆乒乒乓乓的地方,加上油煙熱氣,不要說難以安心養病,根本要怎麼住啊?頂多比游民多了一個屋頂跟床而已,待遇有好到哪去?撇開舒適度不說,隱私呢?版媽的婆婆自己不願那樣被對待,我相信她也在乎這些點,但怎麼就不知將心比心?版媽婆婆會這樣對自己母親嗎?還是因為只是婆婆所以...隨便啦,有做就好?再怎麼樣,如果一樓最合適的話,覺得客廳還是比廚房好一些,弄個屏風或帘子圍起來一個獨立的空間,白天可以打開來讓看護推著阿嬤屋裡屋外走一走,專業看護都學過怎麼搬動行動不方便的人起坐躺,然後晚上一家人看完電視後把空間隔開來讓阿嬤休息,我覺得再怎麼樣也比隨便在廚房拼一張床給阿嬤住來的周到.
我不覺得需要看護的人不需要隱私耶,怎麼會不需要呢?這是最起碼的人權吧?就算臥床,我可不願意被換尿布時有人在旁邊隨便走來走去,還偶爾餘光撇我一下,或是被擦澡時隔壁床的人睜大眼看我,想到就不舒服,在醫院時作上述那些事也有帘子可以拉起來,那就叫保護隱私啊,被看顧的人需要的是easy-access的環境,但不代表就得大辣辣的讓人看光光...
看護也是一個人,有生理心理需求,即使在工作中。看護也會有情緒,新聞有報導。本勞外勞也有差,
他總是得幫忙煮被照顧者三餐,清潔衣物,丟垃圾,收曬衣物(如果沒有其他人代勞)
這時,被照顧者要一個人待在房間,還是被帶下來
其實說這麼多,也只是個人觀點,如果阿嬤須要長照,家人能夠分担是最好的了,主要照顧者的身心也是要有很強大的抗壓性。(不管是看護或家人)也都須要顧及到。
客觀環境,阿嬤個人須求和詢求專業輔助/意見是否更加實際,不知是否能補助做無障礙空間。參考看看!
http://e-care.sfaa.gov.tw/MOI_HMP/HMPa001/begin.action
國家也有提供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希望對版主婆家有所幫助。
祝能誏阿嬤住的舒適和安全。